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聯合新聞網-酒駕協會倡議各黨不提名酒駕前科者 點名政院發言人

民進黨立委洪宗熠等人今天舉行「人神共憤!! 酒駕累犯可判死刑」記者會,主張酒駕累犯致人於死應加重刑責最高死刑。記者林麗玉/攝影。

2019-03-11 12:50聯合報 記者林麗玉╱即時報導

酒駕問題層出不窮,因酒駕刑責過輕引發民怨,民進黨立委洪宗熠等人今天舉行「人神共憤!! 酒駕累犯可判死刑」記者會,主張酒駕累犯致人於死者,應加重刑責到最高死刑。台灣酒駕防制協會秘書長林美娜則發起「不提名運動」,呼籲各政黨倡議「不提名運動」,不推薦有酒駕前科者為候選人;並呼籲行政院不派任酒駕前科者擔任各項政務官,「包括行政院發言人」。

對於遭酒駕防制協會點名,行政院發言人Kolas Yotaka回應,她個人支持酒駕加重刑度,終身公開反酒駕。她提到,5年前任公職前,配合停車臨檢並依法接受罰款後,已經堅持從此絕不酒駕,她是犯錯改過、反酒駕的範例,呼籲更多人加入反酒駕行列。

民進黨立委洪宗熠表示,一次又一次酒駕事件令人相當沈痛,政府一定要提出具體改善方式,包括從2012年葉富少酒駕肇事、2013年5月台大女醫生曾御慈遭酒駕撞死、還有彰化去年7月還有一名交大高材生遭酒駕肇事撞死等案件,社會無法一而再、再而三容忍,最近立法院就有將近10案酒駕提案處理,為了遏止酒駕發生,他提案修法,將酒駕致死提高刑責至無期徒刑或15年以上有期徒刑,再犯之罪處死刑或無期徒刑;致重傷者處5年以上、10年以下有期徒刑,再犯加重刑期2分之1。

立委江永昌也提到,2013年酒駕違規及刑法標準拉高後,酒駕累犯人數並無降低,甚至刑法標準拉高,法官實際判刑卻都輕判,他舉酒駕肇事致人重傷,刑責為1年以上7年以下有期徒刑,但統計138名酒駕致人重傷者,多達86人法官僅判刑1年至2年以下;酒駕致人於死可處3年以上10年以下,593人肇事,其中384人法官也只判1年至2年。所以他主張,不僅應加重酒駕累犯的刑法上限,下限也應該加重。

台灣酒駕防制協會秘書長林美娜則提到,除了酒駕累犯加重刑法最重死刑,也應修法讓酒駕同車者有連坐行政處分,另外他們也要求行政院,應增修公務人員酒後駕車相關行政責任處理原則,並要求衛福部提出專案經費,提供健保給付戒斷酒癮治療等。

行政院政委羅秉成今下午也會召開酒駕修法跨部會會議,希望加速修法,法務部草案預計修訂刑法公共危險罪章,加重酒駕致人於死的刑罰、增訂再犯酒駕致人於死將處10年以上、無期徒刑或死刑,但據了解,各部會對修法意見不一,仍有可能召開第2次討論,羅秉成只能盡量將意見整理起來,沒有訂出送院會拍板的時間表,期待越快越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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