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聯合報-中央公務員5年千人酒駕 徐永明要求:考績只能打丙等

時代力量立委徐永明今天舉行記者會表示,近五年中央各機關部會總計有33名酒駕軍公職的年度考績卻是甲等,他將提出修法增訂,公務人員涉酒駕考績只能打丙等。記者陳柏亨/攝影
 

農委會動物檢疫組組長彭明興遭爆去年3月在新竹酒駕被抓,因「功過相抵」年度考績卻還拿到甲等,引發爭議。時代力量立委徐永明上午舉辦記者會表示,將提出公務人員考績法修法草案,刪除功過相抵制度,若涉酒駕遭記申誡以上,考績只能打丙等。

銓敘部法規司副司長雷諶回應,尊重徐永明提案與職權,相關建議也會帶回研議。但雷諶也說,公務員在年初犯小錯遭記申誡,會希望他引以為戒,透過更多嘉獎補回來,現在若要修法刪除功過相抵機制,有些情況還是需要考量。

人事行政總處培訓考用處專門委員蕭欣瑋表示,獎懲是各機關內部管理權,是否要將所有酒駕公務員一律移送公懲會要再研議。
 

徐永明表示,近5年來,中央政府機關軍公職人員共有1001人次酒駕,酒駕情況嚴重,其中卻僅156人遭移送公懲會處理,比例僅15%;還有33名酒駕軍公職人員,年度考績還被打甲等,打臉政府宣示酒駕零容忍政策目標。

徐永明特別點名質疑,33個酒駕公務員中,有5人未通報其中有1位還肇事,當年度考績還拿甲等,這有沒有欺騙的問題?依據銓敘部相關規定,10年內都可以重新檢討,相關機關不用再處理嗎?

「對民眾這麼嚴格,對軍公職人員放這麼鬆嗎?」徐永明表示,所有軍公職人員只要酒駕遭記申誡、過、大過者,考績就該列丙等,「只要是酒駕,沒有什麼功過相抵、人非聖賢」。

臺灣酒駕防制社會關懷協會秘書長林美娜則建議,應以酒測值0.25為門檻,軍公職涉及公共危險罪者,主管一律拔官;政務官酒駕涉及公共危險罪,「就是不能當政務官」,負起政治責任,否則就是執政團隊的一個污點。

新聞來源連結:https://udn.com/news/story/6656/383171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