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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臺灣酒駕防制社會關懷協會通訊》第十九期 2021.11


 

臺灣酒駕防制

社會關懷協會通訊

第十九期

2021.11







 
 

臺灣酒駕防制社會關懷協會

臺灣酒駕防制社會關懷協會自2013年12月07日成立至今邁入第9年。

本會結合社會力量,以NGO永續經營模式成立,致力於酒駕防制宣導、敦促酒駕修法、監督中央到縣市酒駕防制政策施行成效、酒駕型態之調查分析與研究、協助酒駕受害者與家屬之法律關懷事項等,積極降低酒駕危害,為國人交通安全與安定社會盡一份心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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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會消息


        2021『酒駕防制專題講座-
             臺南場』圓滿成功                                   

臺南市政府與臺灣酒駕防制社會關懷協會合作辦理酒駕防制研討會,引起與會人員很大迴響,此次再辦理酒駕防制講座第2場次,鼓勵市府各局處員工、醫療單位、民間、衛生局所志工、里長及正在戒治中酒癮個案及家屬共同參與,課程中讓民眾了解為什麼喝酒不能駕駛?交通與其他意外事故與酒駕的關係、探討酒駕的司法議題及急診室酒駕的外傷型態、酒駕者的醫療需求與治療模式,提升民眾酒駕防制概念,而能影響更多人,「酒駕零容忍、喝酒不開車,開車不喝酒」。(媒體報導連結來源:勁報)


   
       




                                                                              
 
 

『酒駕防制專業論文獎』徵選計畫
                      正式展開  

我國有關本土防酒駕研究計畫仍不足,為發展酒駕防制公共衛生政策,預防及降低酒駕事故一再發生,鼓勵大專院校在學學生與研究機構之教師、研究人員針對酒駕現象與酒駕防制策略、受害人關懷的相關研究,共思防治策略之精進作為,提出研究論文,作為酒駕防制新政策之論述基礎,進而有效遏阻酒駕事故的發生。





 

 
  

『愛石虎,零路殺 愛家人,零酒        駕』捐助回饋專案開跑
        

臺灣酒駕防制社會關懷協會需要您支持與贊助的力量,『愛石虎,零路殺 愛家人,零酒駕』限量公益悠遊卡捐助回饋專案。
凡捐助本會300元即回饋普通版乙張,400元即回饋造型版乙張,以上回饋專案郵資皆另計。
 

                             

 

   本會榮獲內政部『110年全國性社會團體公益貢獻獎』之【銀質獎】

本會成立至今即將邁入第9年,在本屆理事長陳喬琪與創會理事長陳敏香帶領之下,努力耕耘,受到許多賢達先進指導與各界支持。

非常榮幸於本次108年至109年的評選年度中,獲評為內政部舉辦『110年全國性社會團體公益貢獻獎』之【銀質獎】(本會於105年曾獲銅獎團體),並受邀出席表揚頒獎大會。

「110年全國性社會團體公益貢獻獎及績優職業團體表揚大會暨社會創新與後疫情時代之永續發展研討會」活動。
時間:110年12月1日(星期三)下午13:30~16:30
地點:財團法人張榮發基金會國際會議中心1101會議室舉行
地址:臺北市中正區中山南路11號11樓

感謝各位先進過去的鼓勵,未來也請繼續支持本會。

 

                                                     

 

內政部110年度全國性社會團體公益貢獻獎獲獎名冊:
https://www.moi.gov.tw/News_ Content.aspx?n=9&sms=9009&s= 236295

 

酒杯裡的謀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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酒駕的發現

關於醫學會與全安會的委員會決策過程,當初審訂時所公布的相關資訊很少。由於眾所周知,人們對酒精的耐受度存在差異性,委員會成員偏好緩衝區的想法。即便已知某些個人在0.02%或0.03%就失能,還是選定0.05%為底值。委員會寫道,選擇0.05%以下不起訴,「以保護不喝酒或飲酒節制的駕駛。」【註34】這個讓飲酒節制的駕駛—「應酬飲酒 的同義詞—免於受罰的決定,將為那些想讓駕車與飲酒(表面看來有所節制)成為其社交生活一部份的非酒精成癮者,劃出一塊延續至今的例外區。

以0.15%上限來說,二十年後,當醫學會正在制定化學酒測法操作手冊時,有更多的資訊曝光。參與這項工作的海瑟把握機會,針對曾引發頗多爭議的1938年審訂,提供了更多的歷史內幕。由海瑟、特納(Ralph F. Turner)和穆勒柏格(Clarence W. Muehlberger)共同撰寫的操作手冊解釋,一開始所選定的上限是0.11%,但因為這個濃度的豪飲酒客中「有一些人耐受度高」,改提0.13%。結果,醫學會和全安會的委員會決定要訂得更高,0.15%,因為血中酒精濃度檢測有誤差值,也因為「可能在某處會發現某人比美國境內實驗者所看過的任何人都更有耐受性。」【註35】

委員會成員完全了解,0.15%「高得非比尋常且極為保守」,海瑟及其同事如此寫道,但他們為了合理化自己的決定而拿來作文章的,不只是耐受性,還有個人自由。「美國生活方式的基石之一,」化學檢測操作手冊如此解釋:「在於以個人自由為要件,個人在多數人認可的法律限制範圍內有最大的自由為所樂為。」 換一種方式來講,他們選擇尊重美國司法傳統,「此一傳統相信,放有罪之人自由,好過無辜之人被定罪。」【註36】

海瑟和當初1938年醫學會與全安會聯合委員會的其他成員,以及國內關於酒駕傷亡的專家們,他們對自己所做的決定真正的想法為何,如今難以得知。畢竟他們知道,即使侯爾孔的初期資料不夠明確,但0.15% 血中酒精濃度的33倍肇事機率,意味著0.10%到0.15% 的那些人造成車禍的可能性高出了幾十倍,因而絕對沒有資格掌控方向盤。關於聯合委員會的心態,有一個線索來自他們自己的一篇後續報告,這篇1942年提出的報告陳述道:「駕車這份工作如此風險, 即便在最佳情境下,也沒有任何駕駛人在法律或道德上有權刻意使其駕駛能力有任何程度 的降低。」【註37】

此一陳述顯然完全抵觸先前的決定,當時的決定等同寬縱輕微失能的駕駛行為,並為那些血液酒測顯示明顯酒醉者大開方便之門。委員會成員當然了解,由於定0.15%為上限,那些爛醉如泥的駕駛將免於受罰而繼續酒駕,而其中有很多人早就在駕駛座上造成過嚴重傷害。也就是說,委員會譴責這些人道德破產的同時,又把車鑰匙還給他們。後來, 海瑟略有悔意地說0.05%到0.15%的區間是他的「私生子」【註38】。

【註34】Heise,Shurly,and McGoldrick,"Report of the Committee,"1942,4.
【註35】Ralph F.Turner,Herman A.Heise,and Clarence W. Muehlberger,"Interpretation of Tests for Intoxication," unpublished manuscript,1957[?],box 113.2,folder:Herman Heise,Borkenstein Papers.
【註36】出處同前。值得一提的是,醫學會和全安會聯合委員會成員有時稱他們的寬鬆劃分是自由派做法,有時又說是保守派。ˋ這或許可以當成一種暗示性證據,在那個特定的歷史時刻,他們手中別無其他替代方案。
【註37】Heise,Shurly,and McGoldrick,"Report of the Committee,"1942,4.
【註38】語出Richard A.Myren,ed.,Symposium on Alcohol and Road Traffic(Bloomington,IN: Trustees of Indiana University,1959),220.另見 an editorial that  Heise ghost-wrote for JAMA:"Chemical  Tests for Intoxication," JAMA 166(1958):148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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