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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臺灣酒駕防制社會關懷協會通訊》第十五期 2021.07

 

 


臺灣酒駕防制

社會關懷協會通訊

第十五期

2021.07







 
 

臺灣酒駕防制社會關懷協會

臺灣酒駕防制社會關懷協會自2013年12月07日成立至今邁入第8年。

本會結合社會力量,以NGO永續經營模式成立,致力於酒駕防制宣導、敦促酒駕修法、監督中央到縣市酒駕防制政策施行成效、酒駕型態之調查分析與研究、協助酒駕受害者與家屬之法律關懷事項等,積極降低酒駕危害,為國人交通安全與安定社會盡一份心力。

 

 專家開講

 給飲酒者疫情中的溫馨提醒-一起走過疫情所帶來的恐慌及焦慮
       臺北市立聯合醫院 松德院區 成癮防治科

    特別感謝:黃名琪主任、張祜銘醫師
經費來源:衛生福利部 問題性飲酒與酒癮者成癮醫療及社會復健轉銜服務模式深耕計畫

 

 
 
 

          【成癮腦學】COVID-19疫情下的生活,不是染上酒癮的練習                                                             簡婉曦醫師 臺北市立聯合醫院松德院區成癮防治科 

 
2021年上半年的精神科門診,新罹患酒癮的病患越來越多。COVID-19疫情不但沒有阻止酒癮者飲酒,反而造成許多人酒精使用量增加,從酒精輕度使用變成了酒癮。在本篇文章中,我們簡單整理了酒癮如何發生與共病憂鬱症的結果,希望在家防疫的同時,大家也不要染上酒癮。

 
臺灣的酒飲文化
一直以來,酒癮都是臺灣社會問題的主要來源之一,也是臺灣精神醫學界與成癮醫學界防治的大宗。然而酒癮之所以難治療,與臺灣的酒癮文化有關。
 
對一般人來說,酒精分成三種角色:餐點用酒精、社交娛樂性酒精、獨飲性酒精。餐點用酒精指的是透過搭配不同酒精飲料來增添食物的味道,像是洋酒配西餐、台菜配啤酒、日式料理配清酒、韓式料理配燒酒等,這些餐點搭配酒精飲料的方式成為日常生活與流行影劇中制約的景象。另一方面,社交娛樂性酒精則出現在是商業應酬、年終尾牙、親朋好友聚餐對酒等各種場合,有時候也會透過季節性限定的微醺口味啤酒做行銷。最後一種,獨飲性酒精則常被用來幫助睡眠、解除焦慮、壓制憂鬱,常在一些焦慮症、憂鬱症的病患或是帶有特定人格特質者身上看見。

但是無論用甚麼理由喝酒,酒精的效果都是直接作用在人類的頭腦與身體,帶來的各種負面影響,遠比紅酒對心血管的那一點點益處來的深遠。
 
COVID-19疫情對臺灣飲酒的影響
根據財政部菸酒產製進口統計資料,其實從2002年以來臺灣進口酒類總量就一直呈現上升趨勢。2020年COVID-19病毒剛在臺灣現世,當年臺灣進口酒類呈現突破成長,總計進口洋酒333,988, 360公升,比2019年成長9.2%;同一時間臺灣國產及進口酒類總量也是歷年次高,總計796, 275,738公升,比2019年成長2.69%。酒精飲料在臺灣的進口量,完全無視COVID-19疫情影響,持續攀升中。
 
Google Trends關鍵字分析也發現,威士忌、琴酒、白蘭地等高價酒精的搜尋熱度,在2021年第一季陸續突破5年新高。
 
 
2021年第二季COVID-19病毒席捲全臺,政府頒布三級警戒請大家減少移動與社交,隨著疫情數據在6月底逐漸好轉,社區精神科門診裡突然出現許多新診斷酒癮的病患,這些病患大部分飲用的都是高價洋酒,另外也有少部分病患原本即符合酒癮診斷但未就診,長期主要是啤酒或米酒為主要酒精來源。
 
由這些數據與臨床觀察可知,COVID-19疫情不但沒有阻止民眾喝酒,反而造成許多人待在家中,飲用更多酒精。即便疫情限制了聚會飲酒,但臺灣方便的便利商店,反而成為許多酒癮患者在家中繼續飲酒的助力。對於酒癮患者來說,相對於能不能喝到酒,COVID-19感染的風險反而次要。
 
從成癮物質使用到酒癮
兒童與青少年越早接觸酒精、香菸等成癮物質,未來成年以後的酒癮罹患率就越高。長期追蹤研究發現,青少年早期(13歲以上,未滿18歲)出現成癮物質使用障礙者,在成年早期(20歲以上,未滿30歲) 罹患酒精使用障礙的風險是一般人3.5倍,青少年晚期( 18歲以上,未滿20歲)出現成癮物質使用障礙者,在成年早期罹患酒精使用障礙的風險是一般人4.0倍。
 
過去研究與臨床經驗也顯示,酒癮與菸癮之間,有交互增強( Cross-Reinforcement)與交互耐受( Cross-Tolerance)作用。換句話說,抽菸會增加酒癮嚴重度,反之亦然。單純只戒除酒精、繼續抽菸,未來復飲的機率高。
 
另一方面,2020年以來,在臺灣,不管是醫用大麻或是非法途徑取得的大麻也都逐漸盛行。在大麻使用族群中,合併使用酒精與香菸的比例不低。
 
在所有的成癮物質中,酒精與香菸仍是為首的兩大主要物質,尤其是酒精,因為一開始酒精的影響微乎其微,其所造成的頭腦、心理與身體問題更容易被輕忽。
 
從飲酒到酒癮
即便一開始飲酒只是在餐席間、在應酬聚餐時,酒精依舊默默進入頭腦,日積月累地影響頭腦的結構、功能與生理反應。根據2018年《刺胳針》(The Lancet)醫學雜誌的研究與2020年世界衛生組織( World Health Organization, WHO)針對 COVID-19疫情的大眾建議,飲酒沒有最低安全劑量, 也沒有所謂適量性飲酒的劑量。即便是少量飲酒、 自認含一點點酒在口裡都不建議。
 
酒癮可能與基因組成有關。目前研究懷疑,多巴胺( Dopamine)受器的基因型與飲酒頻率、暴飲時間、酒癮嚴重度可能有關。酒精本身,反過來說,也可以調控頭腦中紋狀體(Striatum) 裡多巴胺受器的的表現,減少紋狀體中多巴胺受器的數量,增強癮頭強度與飲酒頻率。
 
第二型乙醛去氫酶同功酶(ADHD) 的基因型則影響酒精的代謝速率。但即便某些基因型可能有保護效果,長期慢性過度飲酒下,仍可能罹患酒癮。
 
酒癮憂鬱症的關係
罹患酒癮者,更可能進一步發展出長期情緒低落與憂鬱症。
 
越年輕接觸酒精的習慣性飲酒者,越容易發展出憂鬱症。過去研究顯示,過去12個月內滿足酒精使用障礙診斷者,罹患重度憂鬱症的機率為4~22%,換句話說,每5個酒精使用障礙者,可能就有1個人會同時罹患重度憂鬱症。如果把時間拉長一點,酒癮與重度憂鬱症的終身共病率為27~ 40%,共病的比率將近一半!
 
長期飲酒會改變頭腦神經傳導物質的平衡,造成腦內血清素濃度下降。當停用酒精後, 腦中血清素與多巴胺濃度低落,與酒精戒斷症狀中的焦慮、煩躁、憂鬱都有關聯。當酒癮合併憂鬱症時,嚴重的缺乏動力、樂趣變成長期問題。比起單純憂鬱症,它持續的更久, 也可能更為嚴重,合併其他認知功能、記憶功能、執行功能、自我照顧功能或是身體內外科問題。
 
酒癮影響身體健康
酒精對身體的影響,除了一般民眾習以為知的代謝性疾病、肝臟、腸胃問題與癌症,酒精還會引起一連串神經病變、心血管疾病、糖尿病與增加意外事故。長期酗酒會增加感染之風險、免疫力下降容易生病,也可能減少COVID- 19疫苗的預防效果。
 
對女性而言,孕期飲酒,酒精會穿過胎盤影響胎兒發育,可能會造成胎兒酒精症候群(Fetal Alcohol Syndrome, FAS)。出生後,新生兒可能會有外觀異常、生長遲緩、協調不佳、情緒控制能力差、學習障礙、智能障礙等現象。這些症狀是無法治癒的,因為酒精對中樞神經系統的破壞不可逆。
 
酒癮的治療
有些酒癮者或家屬會期待住院1次或是門診看個1~2次,酒癮者就能神奇地停止飲酒,但臨床上不太容易。輕度酒癮者,可能在未就醫前就成功自行停酒。但酒癮較嚴重者,常常需要治療幾個月到幾年,但如果已經是酒癮末期合併嚴重腦部損傷與身體疾病者,治療的時間可能是終身。臨床上,最末期的酒癮患者合併不可逆性肝衰竭者,甚至可能需要考慮安寧。
 
目前治療酒癮的藥物種類多元,除了標準的抗憂鬱劑、鎮定劑、維他命補充治療、酒精戒斷症狀治療藥物以外,還有一些特殊的專案進口藥物。大部分專案進口藥物(例如: acamprosate, naltrexone, disulfiram)無法在診所、但可以在醫院等級的成癮防治科門診取得。
 
然而,藥物不是仙丹,不會吃了酒癮與憂鬱瞬間好轉。臨床上,還是有太多人對這些藥物抱持著過度的期待與幻想,幻想使用這些特別藥物後,可以控制住追酒的行為卻仍保持飲酒的習慣。在酒精面前,人類的頭腦其實沒有這麼厲害,人類的頭腦無法分辨與取捨不適當的追酒或是有節制的飲酒。
 
藥物合併簡短介入、認知行為心理治療、正念心理治療、團體心理治療等心理治療技術,對於酒癮的治療會更有幫助。然而,談到心理治療,就需要酒癮者自身的投入、付出與執行。心理治療的效果不是發生在心理治療當下的空間,在離開治療場所後,酒癮者在平常生活中的心理治療作業完成度決定了治療的成敗。
 
大部分酒癮者之所以遭遇挫折,就是離開診間、醫院或是心理治療場所後,回到自己最習慣的生活,最習慣的環境,最習慣的作息,最習慣的飲酒。
 
被酒癮纏繞的憂鬱症更難治
治療酒癮合併憂鬱症並不簡單,因為它不僅僅是藥物問題,更牽涉時間維度。
 
即便是規則服用抗憂鬱藥物與這些專案進口的酒癮治療藥物,只要無法長期停止飲酒,憂鬱就難以好轉。酒癮與憂鬱帶來的無喜無樂感就像是一個人周遭的霸王之氣,它們只會將快樂與動力阻隔在外,拒絕其他外在事物的幫助。
 
離開酒精,是一個困難的決定
酒癮者必須要習慣一個人作戰,學會自己一個人拒絕別人邀酒、拒絕應酬對酒,還要拒絕自己的癮頭。要習慣每次戒酒成功後,持續很長時間小心翼翼地閃酒。
 
酒精比起COVID-19病毒還要恐怖。COVID-19病毒雖然看不見,但必須要接觸才會感染。 然而酒癮不必手邊有酒,只要看見酒類廣告、品嘗美食,就有機會復飲。
 
如果妳/你發現自己已經染上酒癮,無法自行處理時,可以試試尋找成癮科專科醫師做評估、治療與轉介相關資源。如果妳/你的酒癮已經嚴重到需要住院,可以前往臺灣各地區酒癮治療醫學中心求助(舉例:臺北市立聯合醫院松德院區成癮防治科門診 )。
 
請重視酒精對我們自己頭腦的影響,COVID-19疫情下的生活,不是染上酒癮的練習。

備註:轉載自 FB《醫療心空間》 https://www.facebook.com/BrainPsyFB/posts/310944634152127

酒杯裡的謀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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酒駕的發現

下一個重大進展是酒醉測定器,1931年由哈爾格(Rolla N. Harger)這位愛抽菸的印第安那大學生化學家發明,1937年開始可供使用。哈爾格的偉大成就在於駕駛把氣吹進他的裝置,就能估算血中酒精濃度;這是一顆連接到一系列化學物質的乳膠氣球,這些物質隨酒醉程度不同而變成各種不同顏色。有了這種檢測法,就不需要抽血了。當時對於新裝置能達到何種成果頗抱期望,期望在起訴酒駕被告時能減少模糊空間和反對意見。

「酒醉測定器的運用 確保依機動車輛酒駕法所進行的起訴公正可靠,並且免除出錯的機率。」一名底特律警察如此陳述。 評論者對此 往往如是評論:科學已於此時進場。就像《紐約時報》記者所寫的:「在取得酒駕案的證據方面,科學逐漸取代了臆測。」【註22】哈爾格很快就在印第安那大學開了一門課, 教導執法官員和其他人士如何使用這部機器。1939年1月, 由於有了酒醉測定器的經驗,印第安那州通過全國第一部法令, 訂出各種血中酒精濃度與酒醉程度之間的對應關係。 哈爾格把酒醉測定器的專利權利金全數捐贈印第安那大學基金。

甚至在有辦法檢測血中酒精濃度之前,科學社群就已經有共識:酒精的影響在低濃度就已經出現了。「許多研究人員已經證明,」 俄亥俄州醫師甘恩(Herman M. Gunn)在1938年寫道:「大多數人即使攝取小量酒精都會產生足以干擾各種心理功能的抑制效用。」甘恩還說,這種失能狀態使得飲酒者比較「容易發生意外」【註23】。然而,這是否意味著喝酒的人絕對不得開車?這些人還能不能安全操控汽車?有沒有可能,如果他們「喝得有點多了」,其實會更加小心注意?

要對這類問題提出確切的答覆,唯一的辦法就是憑藉科學的研究,而此時的科學研究有血中酒精檢測的新技術可供運用。首開先河的研究人員之中,有一位名叫海瑟(Herman A. Heise)的威斯康辛州醫師。早在流行病學廣泛興起之前,醫師—以及美國醫學會(American Medical Association)—支持這種類型的公共衛生研究不算罕見,不過,醫學院課程普遍還是沒有酒精成癮、當然也沒有酒駕這類主題。

【註22】Bert Pierce,""Drunkometer' Used to Tell Whether and How Much a Driver Is Intoxicated,"New York Times,April 25,1948,X21.另見Stephanie Pain."Catch' Emon the Rye,"New Scientist 183(July 10-16,2004):46. 
【註23】Herman M. Gunn,"When Is a Man Intoxicated and Who Is Competent to Testify as to His Condition?"Fraternal Order of Police Journal,October 193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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