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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酒駕很危險 全民拒酒駕~司法、醫療界酒駕防制』 年度倡議記者會

本會每年歲末年初皆會舉行大型倡議記者會,今年首度與法務部共同主辦『酒駕很危險  全民拒酒駕~司法、醫療界  酒駕防制年度倡議記者會』。

本次法務部對於酒駕防制傾全『部』之力,由蔡清祥部長親自率領政務次長陳明堂、政務次長蔡碧仲、常務次長林錦村、最高檢察署主任檢察官謝榮盛、臺灣高等檢察署檢察長張斗輝、法務部檢察司司長黃謀信、執行署署長林慶宗等,與轄下所有單位,共33位長官出席,聲勢浩大。
法務部於會中提出近兩年,檢察、矯正、行政執行等系統,由「發監執行」、「嚴審假釋」、「強力執行」、「戒除酒癮」等四大嚴懲酒駕、強力執法之政策,檢視成效,展現防堵酒駕之決心。

本會由理事長陳喬琪教授領軍,邀請北、南部辦理「問題性飲酒與酒癮者成癮醫療」之醫院與代表:臺北市立聯合醫院松德院區--成癮防治科主任黃名琪、臺灣基督長老教會馬偕醫療財團法人--主治醫師陳奕廷、衛生福利部嘉南療養院--院長吳文正與台灣精神醫學會--醫師廖泊喬共同響應。本會副理事長許立民與常務理事陳敏香(2013年不幸被酒駕罹難之曾御慈醫師的母親)亦出席與會支持。
更特邀酒駕受害家屬,媒體人黃暐瀚出席記者會,這是暐瀚首次於母親不幸事件之後,參與酒駕防制公益行動宣導,現場暐瀚大力支持並引用自己拒絕酒駕為例,呼籲「酒後不上路」。

期許透過政策面導入,公私部門合作,齊力推動酒駕防制之司法與醫療合作處遇模式,有效降低酒駕狀況。
首次與法務部的大型倡議,配合新聞時事的加乘效果,年前提醒國人拒絕酒駕持續受到關注。誠摯感謝各界先進的響應與支持! 

▲記者會名稱:『酒駕很危險  全民拒酒駕~司法、醫療界  酒駕防制年度倡議記者會』  
▲時間:112年01月13日(星期五)10時30分至11時00分(10:00報到)
▲地點:法務部一樓大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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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務部新聞稿

「酒駕很危險、全民拒酒駕」年度倡議記者會

司法、醫療界聯手出擊,拒絕酒駕,全面防制!

  • 發布日期: 

「酒駕零容忍」係政府一貫之政策,嚴懲酒駕更是本部及所有執法機關持續貫徹之工作,從108年農曆春節前夕發生酒駕致人死亡之不幸重大車禍事件,本部蔡部長第一時間出面嚴正譴責,並表示對於酒駕撞死人的案件,要用最嚴厲的處罰,隨後並遵照行政院蘇院長指示,從速修法以嚴懲酒駕致人死傷之犯行,部長當時並於刑法修正草案出爐時,親自打電話給一位承受錐心之痛、其就讀大學的兒子不幸遭酒駕撞及身亡之被害人父親,告知修法進度,以告慰被害人,同理心感同身受被害人及其家屬的痛,並且以強力執法的態度,展現政府嚴懲酒駕之決心,期能杜絕憾事再次發生。

嗣後歷經Covid-19疫情周折,近日政府考量疫情趨緩,防疫逐漸鬆綁,又適逢農曆春節即將到來,民眾參加尾牙、春酒等飲宴活動增加,為提升大家對於酒駕危害之危機感,並強化拒絕酒駕之觀念,本部特於今(13)日,與「臺灣酒駕防制社會關懷協會」共同舉辦「酒駕很危險、全民拒酒駕-司法、醫療界,酒駕防制年度倡議記者會」,由本部蔡清祥部長及協會陳喬琪理事長共同主持,並特別邀請酒駕被害人家屬亦是政治評論員之資深媒體人黃暐瀚先生及醫界代表現身說法,衛生福利部嘉南療養院、臺北市立聯合醫院松德院區、馬偕紀念醫院、國泰綜合醫院、臺灣精神醫學會、臺灣酒害防治協會等長期關注戒癮治療之醫療機構及醫事團體亦獲邀與會,另最高檢察署、臺灣高等檢察署、臺灣臺北地方檢察署、本部所屬機關,包括行政執行署、矯正署、廉政署等執法團隊亦連袂出席,結合法務機關與醫療機構共同倡議酒駕防制,攜手展現政府遏阻酒駕之決心。

蔡部長致詞表示,為貫徹政府嚴懲酒駕、強力執法政策,先前已特別指示所屬檢察、矯正、行政執行等系統採取具體之防制作為,現再加入司法保護系統的關懷陪伴,形成「強力執行裁罰」、「幫助戒除酒癮」、「被害權益保障」、「重懲酒駕犯行」、「依法嚴審假釋」等5大面向全面出擊,充分展現防堵酒駕之決心,具體成效包括:

一、強力執行裁罰
行政執行署通令各分署啟動「強力執行滯欠酒駕罰鍰專案」,日前已陸續實施3波專案,並自111年12月20日起實施全國同步執法,強力執行酒駕裁罰案件之行為人,積極調查財產並迅速查封、扣押,派出多組人馬現場強力執行,必要時予以限制出境,並向法院聲請拘提、管收,提升執法力道。自110年11月15日起至112年1月4日止,計查扣土地1,864筆、建物397間、汽車120輛、機車41台,有效執行件數1萬2,913件,有效執行金額達新臺幣3億2,247萬27元,成效斐然。

二、幫助戒除酒癮
本部除了嚴格執法守護公平正義,也持續推動司法與醫療合作處遇模式,希望能從「戒除酒癮」面向根本解決酒駕問題。而戒除酒癮治療為本部防制酒駕的重要執行項目之一,本部已多次邀集所屬檢察機關及衛生福利部開會,以強化推行附命酒癮治療的緩起訴處分,於酒駕被告經醫療評估適合戒癮治療時,由檢察官依法審酌個案情節,若認適合為緩起訴處分時,將命被告完成戒癮治療及遵守預防再犯之必要命令,此部分亦感謝相關醫療機構之協助。據統計,111年緩起訴處分附酒癮治療之人數為374人,是110年同期人數之近4倍,期藉以澈底戒除酒癮,避免再犯。

三、被害權益保障
本部積極推動修法而甫於今(112)年1月7日經立法院三讀通過之「犯罪被害人權益保障法」,其修法核心精神,除了回應司改國是會議及民間團體各界的建議,並參考歐盟及聯合國所訂相關基本原則外,法案重心由以往的側重補償、保護,擴充為強調人性尊嚴、以同理心的態度,去深化、完善被害人的權益保障。本部督導之財團法人犯罪被害人保護協會,對於因酒駕行為致被害人造成重傷或死亡等嚴重結果者,也提供被害人或其家屬保護服務,近三年累計提供法律訴訟服務695人次、家庭關懷服務704人次、身心照護服務293人次、評估家庭需求257人次以及急難救助服務36人次,以保障被害人權益並協助生活重建。

四、重懲酒駕犯行
對於酒駕案件,一律從速從重追訴,如經法院判決有罪確定,亦從嚴審核是否准予易科罰金;若法院判決量刑過輕,檢察官將依法提起上訴,具體求處重刑。據統計,111年酒駕案件不准易科罰金人數為3,244人,為110年同期人數之6倍;111年矯正機關新收酒駕犯人數為9,159人,為110年同期人數之1.4倍,占新收總人數30%,以嚴懲酒駕惡行。

五、依法嚴審假釋
因酒駕入監服刑者,各監所依矯正署「酒駕收容人處遇實施計畫」,加強規劃各項具體有效戒除酒癮處遇,實施系統化的矯治處遇,協助酒駕受刑人建立正確認知、促進行為改變。111年實施的宣導講座及認知輔導課程次數,均超過110年的2倍之多,使酒駕受刑人在監接受完整矯治。對於未完成戒除酒癮處遇、成效不佳或在監行狀不良等缺乏悛悔實據者,依法嚴審而不予假釋,經統計,111年1月至10月共有1,458件酒駕案陳報假釋,駁回1,163件而不准假釋,駁回率達79.77%,為110年同期駁回率(49.14%)之1.6倍,以使酒駕受刑人在監接受完整矯治。

記者會最後由在場之司法與醫療各界代表,大聲向外界疾呼「酒駕很危險,全民拒酒駕」!期藉此建立全民反酒駕共識,貫徹「酒駕零容忍」,確保你我用路安全。

新聞稿網址:https://www.moj.gov.tw/2204/2795/2796/161542/post