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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臺灣酒駕防制社會關懷協會通訊》第五十二期 2024.08



臺灣酒駕防制

社會關懷協會通訊

第五十二期

2024.08







 
 

臺灣酒駕防制社會關懷協會

臺灣酒駕防制社會關懷協會自2013年12月07日成立至今邁入第11年。

本會結合社會力量,以NGO永續經營模式成立,致力於酒駕防制宣導、敦促酒駕修法、監督中央到縣市酒駕防制政策施行成效、酒駕型態之調查分析與研究、協助酒駕受害者與家屬之法律關懷事項等,積極降低酒駕危害,為國人交通安全與安定社會盡一份心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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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新消息

道安講座-中華民國陸軍
飛彈光電基地勤務廠


今年夏天,本會國軍宣講列車前進「中華民國陸軍- 飛彈光電基地勤務廠」,向官兵弟兄姊妹進行酒駕防制演講。
廠長許天助少將特地接見,並要求單位所有軍官出席聆聽課程。

廖泊喬醫師以「天橋上的魔術師」、「華燈初上」等時劇,導入國人飲酒文化,藉由軍官各類酒駕案件提醒官兵,一但酒駕職業生涯立刻告終,代價極大化。
3D眼鏡酒駕模擬體驗,弟兄姊妹驚呼眼前4條路,酒駕超危險。
更加碼飲用酒精對身心靈的影響,給予官兵從未有的衛教知識。


   
 
 
     

 
  



                                                                                
 

道安講座-中華民國陸軍
通訊電子器材基地勤務廠


國軍部隊今夏宣講列車接續來到桃園「中華民國陸軍-通訊電子器材基地勤務廠」向官兵弟兄姊妹進行演講。

劉立仁醫師宛如將急診室現場搬到部隊,緊急搶救酒駕嚴重傷者、飲酒造成外傷、肝硬化、急性胰臟炎各類飲酒導致急症等搶救經驗,搭配照片,官兵弟兄姊妹深刻感受酒精、酒駕對生活、 健康與用路安全之重大影響。
協會特地安排官兵弟兄姊妹以酒精棉片、OK繃檢測是不是喝酒咖,將近4成呈現酒精不耐症,進行3D眼鏡模擬體驗,提醒減酒以及拒酒駕! 

 






 

 

 

 
 

             專家開講     

        醉法官知法犯法

        本會要求立即調離現職並依法汰除

       臺灣酒駕防制社會關懷協會新聞稿
 

      針對宜蘭地院張軒豪法官知法犯法,酒駕上路,遭警方攔查,觸犯公共危險罪,臺灣酒駕防制社會關懷協會嚴厲譴責張軒豪法官,並強烈要求宜蘭地方法院必須即刻調離張軒豪法官現有職務並依法汰除,同時建請「監察院」啟動調查。

      臺灣酒駕防制社會關懷協會強調,法官代表國家執行司法公權力,如今張軒豪身為法官酒駕上路,酒測值甚至高達1.05毫克,呈現醉醺醺狀態,駕駛移動凶器,危及用路人生命安全,誇張行徑根本公然挑戰司法,視法律於無物,尤其對於「酒駕零容忍」酒駕防制工作是嚴重打擊與極大諷刺,張軒豪法官酒駕情節重大,不可饒恕,敗壞司法官聲譽,使司法威信蕩然無存。

      本會再提出質疑,張軒豪法官被警察攔查時間為8月19日晚間,身為法官何以在星期一晚上喝得醉醺醺?於何種場域飲酒?本會要求法院行政調查必須嚴加查明當天張軒豪法官出自何處飲酒場所?以釐清是否出入不當之處所,違反法官倫理規範。

      儘管宜蘭地方法院發出聲明表示,尊重調查結果,絕不護短,近日將啟動法官自律委員會調查。本會強烈要求,針對酒駕的張軒豪法官、知法犯法的行為將導致國人對司法產生不信任,宜蘭地方法院必須即刻調離張姓法官現有職務並依法汰除,本會也建請「監察院」啟動調查,維護司法風紀。

 

酒杯裡的謀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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反酒駕媽媽接掌大旗

      據艾肯的自傳回憶,當時會議室內有不同的意見。有一個人發言認為紐約絕不會改變認罪協商諸法,因為代表酒駕者的辯護律師是一個如此強大的遊說團體。在艾肯看來,認罪協商是律師們賺錢的快速法門,而進入審判要花錢、花時間。反酒精成癮運動者寫了一封信給當地報紙,指出以重罰手段來對付酒精成癮者是緣木求魚,因為這些人生了病。她也反對會議上提出的另一個想法—在報紙上公布酒駕者姓名—因為那些被點到名的人會因此被人看輕【註39】。

      不過,話已經傳開了,而此時命名為「驅逐酒醉駕駛」的這個小團體開始有更多人加入,尤其是在1978年2月舉辦第一場新聞記者會之後。艾肯自己就是新聞人,知道如果她這個翅膀還沒硬的團體想要存活下來,媒體的關注有多麼重要。

      最後會加入驅逐酒醉駕駛運動的那些人,有很多是本人或親友發生過酒駕車禍。當然,受害者一詞一點都不直白,尤其是當有人在車禍中死亡時。遠從胡克和葛瑞維特那時起,人們往往覺得受害者是酒駕者本人,因為他們被詛咒餘生都要活在罪愆之中。艾肯和她的同事試圖要翻轉這個觀念。他們沒有淡化酒精成癮的嚴重性或過失致人於死的心理後遺症,而是主張正義幾乎不曾在酒駕案件中得到伸張。社會需要更關心躺在病床上和停屍間的「真正」的受害者,而當積習難改的酒駕者一再獲准回到街上,同樣需要關心的還有潛在的車禍受害者。

      艾肯很快便做出結論,對企業而言,最重要的是壓力。「壓力是唯一有用的策略,」她寫道:「而且這壓力必須被認為是來自選民。」艾肯說自己是頭鬥牛犬,倒也相去不遠。有個同事形容她是「毫無疑義的頑固、難纏、不讓步」。

      「驅逐酒醉駕駛」規模逐漸擴大,憑藉法庭監督、不屈不撓地寫信和打電話給議員和法官、持續在阿爾巴尼和其他重要都市進行遊說,以及新聞記者會,而組織成員心目中已經夠痛苦的個人和家庭所遭受肆無忌憚的不公不義,經常就在記者會上公布。「驅逐酒醉駕駛紐約州分部已經收集到的案例中,對於拒絕化學性吐氣檢測,或一直合乎法規但駕駛紀錄糟糕透頂,且曾酒醉駕駛罪定讞的駕駛人,[機動車輛部]花了6星期到15個月才吊扣或吊銷他們的駕照」 艾肯寫信給紐約州機動車輛部部長:「我們希望不必引起公眾對機動車輛部在此一領域不良紀錄的注意。」 她在1981年告訴《時代雜誌》:「去年,紐約平均每一個酒駕者支付12美元罰金,而那些在非許可季節殺鹿的人得付1,500美元。」【註40】

      到了1983年,「驅逐酒醉駕駛」已經在30個州有了超過130個分部。但最先取得成果的是艾肯的家鄉紐約州。這個團體很快就學到,堅持與義憤可以獲致實質成果。1979年,四十項有關酒駕的法案送進了紐約州議會。沒有一項通過。有一名議員助理告訴艾肯:「你無法為道德立法;在美國,人們喜歡喝酒,也愛他們的車。」【註41】

      但1980和1981年通過了十三項法案,這顯然是「驅逐酒醉駕駛」努力所致。「驅逐酒醉駕駛」除了一般策略之外,也針對州議員在酒駕立法上的投票紀錄製作評分表。接著還有守夜活動。1981年10月,「驅逐酒醉駕駛」的代表,包括成員中為數眾多的神職人員,連續十一天堅守在州議會表決會場外,拿著照片、標語,以及二十英尺長的布條,列出阿爾巴尼地區過去十八個月期間被酒駕者撞死的人姓名。

 

【註39】出處同前,4.
【註40】出處同前,5,245;Doris Aiken to DMV Commissioner Melton, 1980, RID Papers;”Law;They're MADD as Hell," Time, August 3, 1981, accessed July 28,2009, www.time.com/time/ magazine/article/0,9171, 949291,00.html .
【註41】Doris Aiken to the author, July 20, 2009.另見Peggy Mann, Arrive Alive (New York: Woodmere Press, 1983),65-6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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