聯合報-酒駕新法轉移效應!民眾鑽法律漏洞改慢車上路 逃避重罰

警方發現民眾為免酒駕挨罰,改騎單車應酬,單車車禍案件增加,決定對單車肇事者酒測。示意圖,非新聞當事人。圖/聯合報系資料照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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發佈時間:2026年4月19日 00:00
聯合報/ 記者翁至成/台北報導
新聞來源連結:https://udn.com/news/story/7266/9450312
二○二五年汽、機車酒駕案件下降,慢車酒駕件數卻較前一年暴增近六成五,且慢車拒測件數竟占全國總拒測數近五成。專家與防制團體疾呼,酒駕行為已出現「轉移效應」,民眾正鑽法律漏洞,改以慢車代步逃避重罰,形成交通安全新盲區。
臺灣酒駕防制社會關懷協會秘書長高淑真指出,慢車酒駕數量增加,與二○二三年上路的酒駕新法相關,新法規定酒駕除吊銷駕照外,還須扣牌兩年,對駕駛人具強大嚇阻力。
「數據顯示拆車牌有效,但酒駕者並未消失,而是轉移了。」高淑真指出,有累犯因駕照被吊銷、車牌被扣,轉向不需駕照的微型電動二輪車或腳踏車。
去年酒駕拒測案件,慢車占了百分之四十六,幾乎每兩件拒測就有一件是慢車。還路於民行人路權促進會理事長吳宜蒨表示,這反映出民眾「不想被罰」的心理遠大於「不想肇事」的認知,她認為現行法規存在嚴重盲區,慢車駕駛人完全被排除在強制防制教育與酒癮評估之外,建議國家應盡速修法補足。
高淑真也認為,拒測已成為某種「富人條款」,她曾遇過有累犯繳交逾百萬罰鍰卻仍持續酒駕者。
不少民眾普遍存在「騎腳踏車酒駕不違法」的錯誤認知,吳宜蒨警告,酒精影響的是大腦的判斷力與平衡感,微型電動二輪車具備「電動無聲、常行駛於人車混合道」的特性,對老弱婦孺等脆弱用路人的威脅不亞於汽、機車,社會大眾絕不能因車體是「微型」就低估殺傷力。
高淑真則建議,警政署應考慮把微型電動二輪車的數據獨立列出,並針對違法改裝提速、外籍移工與無照駕駛族群加強宣導。她認為,未來防制方向除了須將醫療介入與教育評估入法,並提醒,為避免宿醉情況,國人應強化「最後一口酒後可能需長時間代謝」的觀念。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