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1年度全國A30類酒後駕車交通事故之受傷人數統計(與110年比較):
9,875人,相較去年同期10,891人,減少1,016人,下降9.3%。
從統計表中可以看出,全國A30類酒後駕車交通事故之受傷人數,111年相較110年仍處於下降趨勢。
111年6-7月統計數字較去年同期上升,主因為110年全國疫情三級警戒期間為5月19日至7月26日,外出人數大幅下降所致。
依全國各縣市與去年同期相較之增減率來看,嘉義市增加11.2%(人數增加11人),臺北市增加7.1%(人數增加16人),彰化縣則有7%的增加率(人數增加49人),另外國道增加42.4%(人數增加42人)
減少率最高的縣市為連江縣,減少62.5%(減少5人),高雄市則為31.7%的減少(人數大幅減少349人),花蓮縣有22.5%的減少(人數減少66人)。
受傷雖分為輕重傷,但每次的酒駕事故,都可能造成用路人的無端受害。
酒駕可事前預防,原是不必發生的生命與財產損害,防酒駕期許國人必須共同努力!
說明:
1.酒後駕車交通事故,係指任一駕駛人(包含汽車、機車、動力機械、慢車)經檢測有道路交通安全規則第114條酒精反應吐氣酒精濃度達0.15mg/L以上,所造成人員(包含當次事件波及之所有駕駛人、乘客、行人)死亡或受傷之事故。
2.酒後駕車交通事故死亡人數,係指酒後駕車交通事故造成人員當場或30日內死亡之人數。
3.本項資料每月自警政署道路交通事故檔及衛福部死因檔重新轉錄,近1年數據均可能修正。
4.依99年及102年縣市改制後之警政機關轄區分類統計,其他包含航空警察局、鐵路警察局、保安警察第二總隊及各港務警察總隊等警政署所屬機關。
資料來源:交通部道路交通安全督導委員會
製表:臺灣酒駕防制社會關懷協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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更新日期:112年9月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