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112年1-9月全國A30類酒後駕車交通事故之受傷人數統計(與111年同期比較):
7,623人,相較去年同期7,276人,增加347人,上升4.8%。

從統計表中可以看出,全國A30類酒後駕車交通事故之受傷人數,今年截至目前,僅1、7與9月份是下降的,其餘月份皆上升,4至6月上升幅度較大,目前整體呈現小幅上升。
今年度相關防疫規定皆已正式開放,整體趨勢仍須持續觀察。
依全國各縣市與去年同期相較之增減率來看,基隆市大幅增加51.1%(人數增加24人),臺中市增加47.1%(人數大幅增加347人),嘉義市則有46.7%的增加率(人數增加35人)。
減少率最高的縣市為宜蘭縣減少17.9%(人數減少40人),其次為苗栗縣14.9%的減少(人數減少35人),嘉義縣則為減少14.6%(人數同樣減少35人),臺南市減少13%(人數減少次最多,為97人)。
受傷雖分為輕重傷,但每次的酒駕事故,都可能造成用路人的無端受害。
酒駕可事前預防,原是不必發生的生命與財產損害,防酒駕期許國人必須共同努力!
說明:
1.酒後駕車交通事故,係指任一駕駛人(包含汽車、機車、動力機械、慢車)經檢測有道路交通安全規則第114條酒精反應吐氣酒精濃度達0.15mg/L以上,所造成人員(包含當次事件波及之所有駕駛人、乘客、行人)死亡或受傷之事故。
2.酒後駕車交通事故死亡人數,係指酒後駕車交通事故造成人員當場或30日內死亡之人數。
3.本項資料每月自警政署道路交通事故檔及衛福部死因檔重新轉錄,近1年數據均可能修正。
4.依99年及102年縣市改制後之警政機關轄區分類統計,其他包含航空警察局、鐵路警察局、保安警察第二總隊及各港務警察總隊等警政署所屬機關。
資料來源:交通部路政及道安司
製表:臺灣酒駕防制社會關懷協會
引述文字及圖表請註明來源與出處
更新日期:112年12月0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