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112年1-9月全國各縣市A30類酒後駕車交通事故之死亡及受傷人數統計(與111年同期相比):
7,818人,相較去年同期7,475人,增加343人,上升4.6%。

從統計表中可以看出,相較去年同期,全國各縣市A30類酒後駕車交通事故之死亡及受傷人數統計,除1、7與9月份下降外,其餘月份皆上升,整體小幅上升。
今年度相關防疫規定皆已正式開放,整體趨勢仍須觀察。
依全國各縣市與去年同期相較之增減率來看,基隆市增加49%(人數增加24人),嘉義市則有48.1%的增加率(人數增加37人),臺中市增加44.3%(人數大幅增加341人)。
減少率最高的縣市為苗栗縣減少15.6%(人數減少38人),宜蘭縣則為14.9%的減少(人數減少34人),嘉義縣則是12.7%的減少(人數減少31人),臺南市減少11.6%(人數減少最多,為88人)。
酒後駕車所造成的死傷不容輕忽,期盼透過中央與各地方政府共同努力,致力減少可預防之酒駕事故,達到「零酒駕」交通環境!
說明:
1.酒後駕車交通事故,係指任一駕駛人(包含汽車、機車、動力機械、慢車)經檢測有道路交通安全規則第114條酒精反應吐氣酒精濃度達0.15mg/L以上,所造成人員(包含當次事件波及之所有駕駛人、乘客、行人)死亡或受傷之事故。
2.酒後駕車交通事故死亡人數,係指酒後駕車交通事故造成人員當場或30日內死亡之人數。
3.本項資料每月自警政署道路交通事故檔及衛福部死因檔重新轉錄,近1年數據均可能修正。
4.依99年及102年縣市改制後之警政機關轄區分類統計,其他包含航空警察局、鐵路警察局、保安警察第二總隊及各港務警察總隊等警政署所屬機關。
資料來源:交通部路政及道安司
製表:臺灣酒駕防制社會關懷協會
引述文字及圖表請註明來源與出處
更新日期:112年12月0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