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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5年1-12月取締酒駕違規及移送法辦件數統計

105

一月

二月

三月

四月

五月

六月

七月

取締酒駕違規

5336

9324

8863

9303

9941

9684

9547

移送法辦

4298

5270

5365

5665

5904

5580

5576

104

一月

二月

三月

四月

五月

六月

七月

取締酒駕違規

9090

11298

8174

9062

8879

9276

9278

移送法辦

7989

4280

5433

5661

5332

5304

5455

 

 

 

 

 

 

 

 

 

 

 

105

八月

九月

十月

十一月

十二月

總計

取締酒駕違規

9500

8385

8027

8766

8080

104756

移送法辦

5107

5008

5256

5085

4845

62959

104

八月

九月

十月

十一月

十二月

總計

取締酒駕違規

8251

8999

8978

8794

7293

107372

移送法辦

5044

5865

5330

5357

4399

65449

105年取締酒駕違10萬4,756件,移送法辦6萬2,959件。
去年同期取締酒駕違規10萬7372件,移送法辦6萬5,449件。

根據中央統計,105年警方取締酒駕違規多達10萬4,756件,移送法辦達6萬2,959件,然而,105年造成7,095死傷,平均一天就有19人因酒駕而傷亡。


如果從縣市的數據進一步觀察各縣市酒駕死傷人數,105年死傷最慘的依然是台中市,高達1,004人,平均一天就有2.7人傷亡,桃園市746居次,第三高是高雄市736,桃園市及高雄市平均一天也都大約會有2人左右的傷亡,這不只是發生在一個都市裡的數字,更是在你我身邊時時上演的真實事件。

身為酒駕受害家屬,也是臺灣酒駕防制社會關懷協會理事長陳敏香呼籲,各大縣市政府,應該正視轄區酒駕的嚴重性,尤其(A1)+(A2)類酒駕傷亡人數前三名:台中市、桃園市以及高雄市,應該訂定更明確的防酒駕機制,更積極的宣導,以追求零酒駕為目標。




資料來源:內政部警政署全球資訊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