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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臺灣酒駕防制社會關懷協會通訊》第十期 2021.02

 

 

臺灣酒駕防制

社會關懷協會通訊

第十期

2021.02







 
 

臺灣酒駕防制社會關懷協會

 

臺灣酒駕防制社會關懷協會自2013年12月07日成立至今邁入第8年。

本會結合社會力量,以NGO永續經營模式成立,致力於酒駕防制宣導、敦促酒駕修法、監督中央到縣市酒駕防制政策施行成效、酒駕型態之調查分析與研究、協助酒駕受害者與家屬之法律關懷事項等,積極降低酒駕危害,為國人交通安全與安定社會盡一份心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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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會消息

人事異動-秘書長林美娜女士離職     

本會秘書長林美娜女士另有高就,
訂於2021年1月31日離職。
秘書長工作由高淑真主任代理。
敬請各位舊雨新知繼續給予本會支持與鼓勵。
 

官方聲明稿


   



                              
 

專家開講

                為什麼喝酒不能駕駛!                                                                  黃元民 副分局長         高雄市政府警察局前鎮分局             

由許多的交通肇事案例中,可知喝酒開車、酒後開車的危險性令人不寒而慄,政府除了依法執行最嚴格的防制與取締外,最重要是要由駕駛人重視生命,自主性來約束自己,保護自己。在親友之間應消除勸酒文化,加強酒後駕車危險的提醒,以珍惜生命、家庭幸福為訴求,建立高尚的酒品人格,才能達到安全駕駛的目標,保障生命安全。

酒後開車是極為可怕又危險的駕駛行為,在近幾年的強力宣導下,大部分駕駛人都知道喝酒後對人體的影響、反應狀況,了解對駕駛行為引起的嚴重後果,不但可能傷害身體,駕駛車輛時更是威脅安全的罪魁禍首。因此,為了尊重自己以及其他用路人生命的安全,堅持「酒前不開車」、「喝酒不駕車」,以確保「行車安全」。遺憾的是, 還是有一些心存僥倖的投機者酒後上路,發生事故,後悔莫及。未來在法制面如何更完善, 在偏鄉地區如何營造容易叫車的環境等面向,也是未來應該努力的地方。

酒杯裡的謀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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發現酒駕

「我們關心的是,」 自己也是酒精成癮痊癒的全國酒精成癮教育委員會主席瑪缇.曼恩( Marty Mann)為文指出:「名為酒精成癮的疾病及其受害者, 也就是那些不幸受苦、被稱作酒精成癮者的人們。」 防止因酒精成癮導致「數以千計不必要之死亡」的時機已經到來【 註12】。

如果說治療酒精成癮之病是禁令廢除後預防飲酒過量的一種策略, 那麼另一項策略就是強調適度飲酒。1934年, 新澤西州有一位律師、同時也是政治人物,名叫寇畢( Everett Colby),組成了適度飲酒委員會(Council of Moderation), 這個志工組織試圖鼓吹公眾享用酒類能適量。寇畢把酒妖魔化, 希望在不喝酒和喝酒之間取得折衷。畢竟,除了向美國人民保證, 廢除禁酒令並不等於宣告回到公然酗酒與下流酒館那種「 不堪回首的往日」,我們還有其他更好的辦法嗎?【註13】

酒精成癮與適度飲酒的二元概念得到製酒工業的支持。蒸餾酒業者, 以及其他的酒精飲料製造商, 正小心翼翼地把他們的產品重新引入適度飲酒的概念, 在某種意義上對還是酒沒有什麼信心的美國, 只有一小撮有病人口在濫用他們的產品。的確, 造酒業的各個部門開始默默提供資金給「研究委員會」和「 耶魯學園」, 而兩者日後也對酒精成癮概念的研究客觀性提出了質疑。 這種作法試圖轉移人們對於「酒乃萬惡根源」這個概念的注意, 使得其他不喝酒的人, 像是基督教婦女禁酒聯合會及其他新教教派的成員,對新「科學」 抱持高度懷疑。結果,這些大多曾被視為體現社會行為準則的人, 在某些圈子裡漸漸被當成狂人看待。

【註12】Marty Mann,"Alcoholism:America's Greatest Unsolved Public Health Problem,"unpublished manuscript,n.d.,Public and Private Non-Profit Organizations,box 24,Rutgers Center for Alcohol Studies Archives.

【註13】見Ron Roizen論文的第三章"The American Discovery of Alcoholism,1933-1939,"accessed March 10,2010,    www.roizen.com/ron/dissch3.htm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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