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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臺灣酒駕防制社會關懷協會通訊》第十三期 2021.05


 

臺灣酒駕防制

社會關懷協會通訊

第十三期

2021.05







 
 

臺灣酒駕防制社會關懷協會

臺灣酒駕防制社會關懷協會自2013年12月07日成立至今邁入第8年。

本會結合社會力量,以NGO永續經營模式成立,致力於酒駕防制宣導、敦促酒駕修法、監督中央到縣市酒駕防制政策施行成效、酒駕型態之調查分析與研究、協助酒駕受害者與家屬之法律關懷事項等,積極降低酒駕危害,為國人交通安全與安定社會盡一份心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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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會消息


    2021『酒駕防制專題講座-
            臺南場』  緊急延期 
                              
          

感謝您支持本次活動!
因應疫情,原訂5/22(六)舉辦之「酒駕防制專題講座- 臺南場」,延期舉行。
延後時間將視疫情穩定情形重新公告,並再次開通表單,敬請多加包涵!


   
                                                 
 
 

【新聞採訪】酒駕肇事釀死今年初增9.3% 專家盼修法:路邊攔查到先關3天! 

蘋果新聞採訪

馬偕精神科資深主治醫師、 臺灣酒駕防制社會關懷協會理事長陳喬琪表示,根據學理判斷, 若該酒駕者事前沒喝酒,不可能短時間內就喝到酒測值吐氣濃度高達每公升0.4毫克,也因此他建議,現行犯遭到逮捕後,未來警方除了吹測酒精濃度,也應盡快採集尿液與血液,假如尿液濃度大於血液濃度,就表示此個案已喝酒超過2小時, 透過尿液和血液濃度可推判出喝酒時間點





 
  

【新聞採訪】POP撞新聞-蔡詩萍談「酒駕累犯的心理因素」


 POP Radio聯播網採訪

   

代班主持人:資深媒體人 蔡詩萍
連線:臺北市立聯合醫院松德院區
教學研究科及成癮防治科主任 黃名琪
主題:「酒駕累犯的心理因素」
 
   
           
         

 

  專家開講          

                  喝酒「傷腦」 酒廠竟徵大學生酒促            

黃名琪/精神科醫師、台灣成癮學會理事、台灣酒害防治協會理事、臺灣酒駕防制社會關懷協會常務理事 

筆者每每在為民眾宣導心理健康的場合,常會被問:「藥物或酒精濫用是心理問題嗎?」我幾乎都會例行反問:「大家知道心理在哪裡嗎?」,順便在「心中」揣度一下目前國人的科普識能。但毫不意外,7、8成的參與者都會下意識指著心臟的位置;緊接著, 我下一個問題是,「請問心臟會思考、決策、規劃, 甚至負責注意力或記憶力?」

沒錯,心理指得就是腦部,透過將近1000億個神經細胞組成,每個神經細胞約有高至數千個向外的連結,如此構成了一個傲視所有超級電腦的神經網絡。這個精緻無比的系統,從出生至成人,歷經兩次的快速成長與發育,第一個階段是出生早年,第二個階段即在青春期。

青春期的大腦,負責控制衝動或理智判斷的前額葉(煞車系統)尚未成熟,但是情緒、冒險或追求樂趣的中腦(油門)已經成熟,隨時迎接外來的刺激而做出反應。煞車系統的功能一直要到成年早期才較完整,特別是男性,有一說要到25歲。於此之前,強大的油門沒有適當的煞車,自然會有較高的人生風險。

這個人生風險,包括較多的人生嘗試,包括酒精與非法藥物,沒有煞車,這些外來物質的催化會讓成年早期容易一喝酒就過量、提升意外事故機率(包括酒駕)、增加未來發展成癮的機會外,也在不知不覺破壞了神經系統的生理平衡,包括壓力反應(如挫折忍受度降低)和認知功能(如記憶力)障礙,並且不見得回復。

青年正值成癮高風險期

「不知不覺」在此並不是一個副詞,而是前額葉未臻成熟,自我覺察力不佳的表現。許多先進國家都因此延後了合法飲酒年齡,如日本20歲、韓國20歲、冰島20歲,以及美國21歲,以期降低不良後果。

日前金酒公司推出所謂的校園徵選大使活動,宣稱以品酩文化為己任,並實踐社會責任。後來引發的各界批評後,金酒公司表示這些輿論已「偏離主題」故決定暫停本活動,顯示該公司相當正視外界意見,值得鼓勵。但有3個提醒,應讓大眾知悉:

第一、如上述校園大使之對象是居於青少年晚期或成年早期,正值成癮危機風險最高時,以人為的方式讓學生暴露於此風險,則實在難見社會責任或公理。

第二、先進國家嚴禁校園宣傳與販售酒精,甚至連學生活動亦不許可有任何酒類廣告。 金酒公司原意公然令酒類進入校園,實為逆行其道之舉。

第三、筆者在臨床服務近25年,酒癮個案的初期選擇以低濃度酒精為主,而烈酒,特別是高梁酒,大多是晚期個案的杯中物。高濃度的酒精加速破壞生理平衡,包括大腦(亦即心理),提早產生病變,並提升憂鬱、失眠、焦慮、 精神病、自殺、意外、暴力的風險。

如果要尋找酒促,放過心理(特別是大腦前額葉)仍未完全成熟的大學生吧!

備註:本文刊載於蘋果日報
(https://tw.appledaily.com/forum/20210415/IFMH7OCLK5DGLOFPGWOG7E4VWM/)

酒杯裡的謀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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酒駕的發現

全國安全協會(National Safety Council)也對酒後駕駛期期以為不可,這是個非營利的非政府組織,成員包括企業與個人,是美國從1930年代到1970年代首屈一指的酒駕權威。全安會在1931年創立時的宗旨是預防職場傷害,創會團體包括鋼鐵公司與鐵路公司。當全安會逐漸擴張其保護傘及於非職場議題,如高速公路安全,酒駕遂順理成章地成為關注焦點,尤其是在廢除禁酒令之後。
全安會在1936年設立酒精及其他成癮藥物委員會( Committee on Alcohol and Other Drugs),沒多久就以「喝酒不開車」為口號發起教育運動。多年後,全安會最為人熟知的,就是那些評估各個週末假期將有多少美國人死於車禍的警示廣告。

全安會將職場意外歸咎於人為錯誤與機械災害,但最後參酌工業安全先驅海因利施(Herbert W. Heinrich)的研究成果,主張勞工之不安全作為是較常見的肇因,這些作為包括「態度不當」 和「缺乏知識或技能」。全安會對企業責任相對低估, 致使若干史家認為該組織受業界掌控,且全力保護商業利益。 似乎可以確定的是,全安會聚焦於勞工個人責任,與該組織管控酒駕的努力前後呼應,強調馬路上那些難搞的酒精成癮者所造成的問題—這和汽車製造商在安全措施上斤斤計較,或造酒業推廣飲酒的做法相反【註20】。

這種把酒精成癮視為疾病的新說法,對起訴酒精成癮駕駛的作為產生多大干擾,很難加以釐清。一方面,即便學術機構與戒酒無名會在推疾病說,還是很難讓大眾馬上接受。 然而,新的關注焦點可能引發對於酒精成癮者某種程度的同情,而且已經對某些法庭產生影響。更具體來說,同情的程度已經到了治療酒精成癮者的根本病因比較重要,處罰他們酒駕似乎只會有反效果—這個論點在1970年代初由酒精濫用與酒精成癮國家研究院(National Institute on Alcohol Abuse and Alcoholism, NIAAA)第一任院長做了最明晰的闡述。

【註20】見http://lachlan.bluehaze. com.au/books/nsc_safety_facts_ 1941/index.html,accessed  March 12,2010;Boris Penrose,"Occupational Lead Poisoning in Battery Workers:The Failure to Apply the Precautionary Principle," Labour History 84(May 2003),accessed January 2,2009, www.historycooperative. org/journals/lab/84/penrose. html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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