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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臺灣酒駕防制社會關懷協會通訊》第二十一期 2022.01



臺灣酒駕防制

社會關懷協會通訊

第二十一期

2022.01







 
 

臺灣酒駕防制社會關懷協會

臺灣酒駕防制社會關懷協會自2013年12月07日成立至今邁入第9年。

本會結合社會力量,以NGO永續經營模式成立,致力於酒駕防制宣導、敦促酒駕修法、監督中央到縣市酒駕防制政策施行成效、酒駕型態之調查分析與研究、協助酒駕受害者與家屬之法律關懷事項等,積極降低酒駕危害,為國人交通安全與安定社會盡一份心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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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新消息

任用酒駕犯擔任代理處長
林姿妙縣長喊酒駕零容忍破功!?

臺灣酒駕防制社會關懷協會新聞稿111.01.23        

針對宜蘭縣政府建設處代理處長吳朝琴因為涉嫌貪污案被收押,宜蘭縣政府日前竟然任用去年因為酒駕肇事被輿論抨擊下台的李新泰,回鍋擔任建設處代理處長, 臺灣酒駕防制社會關懷協會嚴厲譴責:宜蘭縣長林姿妙任用酒駕肇事者擔任代理處長根本是荒唐,「酒駕零容忍」縣府是喊假的,林縣長愧對宜蘭縣民,要求即刻撤換。


   
       




                                                                                
 

《道路交通管理處罰條例》
酒駕相關新法
2022.01.30 生效

2022.01.24《道路交通管理處罰條例》修法草案立法院三讀通過(第三十五條與第三十五條之一)
2022.01.28  公布總統令
2022.01.30  生效





 

 
 

《中華民國刑法
酒駕相關新法 2022.01.30 生效

2022.01.24《中華民國刑法》修法草案立法院三讀通過( 第一百八十五條之三)
2022.01.28  公布總統令
2022.01.30  生效





 

 

《陸海空軍刑法》
酒駕相關新法
2022.01.30 生效
 

2022.01.24《陸海空軍刑法》修法草案立法院三讀通過( 第五十四條)
2022.01.28 公布總統令
2022.01.30 生效
 

                                                 

 

                         專家開講                        

             修法嚴懲酒駕有用嗎?酒駕防制應落實的四大基礎建設
                                                 陳喬琪教授  臺灣酒駕防制社會關懷協會理事長

台灣地小人稠,每發生一次重大的社會事件總會引起騷動。酒駕殺人之所以引人產生惻隱之心,主要是因為非常的意外,好像隨時都可能發生在任何人的身上。因此每發生一次酒駕殺人事件,每次都會引起修法的呼聲。

從2000年至今,修正後公告的酒駕處罰法令,可說是琳瑯滿目,但是也回應了台灣司法的長久弊病,即「立法從嚴,執法從寬」。舉一個例子,2019年修訂道路交通管理處罰條例,嚴格規定駕駛人曾因酒駕吊銷駕照,須先完成酒駕防制教育或酒癮治療才可申請考照,考照後一定期間要駕駛裝有酒精鎖的車輛,否則開罰6000到1萬2000元。但是,令人感到遺憾的是,執行率只有4%。還有,至今有幾位酒駕殺人犯,被判無期徒刑?

台灣酒駕防制社會關懷協會認為,要再提出修法的同時,一定要請司法院、交通部、法務部提出2019年7月至今,酒駕修法後的執行成效。針對各級法院與地方檢察署執行裁判確定情形、酒駕判決刑度,徹底檢視酒駕加重刑責後,對於遏止酒駕之成效。

酒駕不只是交通問題,更是國家公共安全的議題。為了有效防制酒駕繼續危害國人生命安全,需要全盤檢視我國的酒駕防制的基礎建設

首先,我國國民教育有酒駕防制的課程嗎?雖然我國12年國民基 本教育課程綱要健康與體育領域,有教導如何拒絕成癮物質,但是需要進一步教導認識酒精對腦、對操縱機動工具的影響;

第二、警察公權力的介入,路邊臨檢的強度,仍需繼續努力;

第三是威懾性法令的執行:包括立法、註銷駕駛執照、酒癮者的治療與復健、刑責、專責羈押、緩刑觀護、行車吊扣等等,法令不能說不夠完備,但是需要的是執行力;

最後,則是持續全面的大眾與媒體傳播,還在努力中。

台灣是已開發的國家,但是十大死亡原因的第六名是意外事故,比未開發的國家的表現還要差,這其中,包括酒駕在內的交通意外事故,扮演了重要的因素,實在汗顏。我們的確需要努力防制酒駕的危害。

 

備註:【原文刊載於《蘋果新聞網》】
https://tw.appledaily.com/ forum/20220102/ SWUDJOIZH5FFFJVB3JBMAMENWY/

 

酒杯裡的謀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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酒駕的發現

      這並不是說問題就沒了。批評者—主要是之前主張禁酒的人、某些媒體人和衛生官員—仍一本初衷,繼續痛罵酒駕。然而,這些人多半只是「和同道中人相濡以沫」,把他們關心的事說給其他早已被車禍慘狀嚇壞的人聽。駕駛失能導致某人死亡或傷殘並未提高公眾對酒駕的關注,地方報紙把車禍事件和司法審判的進展—如果有審判的話—壓下不報導。難就難在讓大眾持續關注這個議題,事實證明這是件幾乎不可能的事。

      酒駕案例有時會引起全國關注。有一個這樣的例子,就是瑪格麗特.米契爾令人傷感的故事,這位亞特蘭大的迷人女士在1949年8月11日被一輛汽車撞上時,她那部1936年的小說《飄》已經銷售八百萬冊,並且拍成奧斯卡得獎電影。四十三歲的米契爾當時正穿越她最喜愛的、因她的書而舉世知名的桃樹街,和她身為廣告業務員的先生約翰.馬施(John R. Marsh)共同前往戲院。突然間,一輛汽車以50英哩時速開在限速25英哩的路段上,駕駛人是二十九歲的葛瑞維特,一名交了班的計程車司機,開著他的私家車撞上了米契爾,把她拖行了約有15英呎。

      傷勢一看就知道沒救了。米契爾一動也不動。美聯社一張鮮明又令人揪心的照片登上全國各報版面,照片顯示在救護車抵達之前、眾人圍觀之下,失去意識的米契爾面朝下躺在街道中央。米契爾被送到亞特蘭大知名的葛雷迪紀念醫院,醫師初判她有腦震盪、腿傷,可能還有內傷。兩位美國南方腦科名醫會診,結論是她病情太嚴重,沒法動手術。儘管報紙報導她在8月12日情況略有好轉,但四天之後,這位名作家病情惡化。雖然緊急送進開刀房,但還是死在手術臺上,死因可能是腦出血。

     米契爾的事故是大新聞,上了全國各報頭版。不光是因為米契爾受人喜愛,尤其是在美國南方,而且事後得知葛瑞維特從1944年以來已經有二十二次交通違規前科,包括七次超速和五次「輕率駕駛」。而且,他還承認事故發生前喝了啤酒,雖然他後來堅稱那只是四小時前的一杯啤酒而已。逮捕他的警察後來表示,他們聞到葛瑞維特吐出來的氣有酒味,但顯然沒有檢測他的血中酒精濃度。地方官員先以超速、酒駕和逆向行駛起訴了葛瑞維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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