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114年1-3月全國各縣市A30類酒後駕車交通事故之死亡及受傷人數統計(與113年同期相比):
2,185人,相較去年同期2,394人,減少209人,降低8.7%。

從統計表中可以看出,相較去年同期,全國各縣市A30類酒後駕車交通事故之死亡及受傷人數統計,1月份適逢農曆春節並未較113年增加,而113年農曆春節落在2月份,也因此2月份死傷人數呈現大幅下降,整體呈現下降。
酒駕防制相關規定與罰則越趨嚴格,整體仍屬下降趨勢。
112年6月30日起,警方若查獲酒駕,無論汽機車隸屬何人,一律當場拆卸汽機車牌照,吊扣該汽機車牌照二年,車輛即刻不得上路。

依全國各縣市與去年同期相較之增減率來看,新北市增加43%(人數亦增加最多,增加68人),宜蘭縣則有31%的增加率(人數增加13人),澎湖縣則增加16.7%(人數增加2人)。
減少率最高的縣市為連江縣減少100%(人數減少1人),臺東縣則為30.2%的減少(人數減少19人),基隆市則是30%的減少(人數減少6人)。
值得注意的是,人數減少最多的縣市為臺中市,人數減少75人,增減率為減少21.3%。
酒後駕車所造成的死傷不容輕忽,每起酒駕事故死傷的背後都有其受害家庭與酒駕成因,期盼透過中央與各地方政府攜手努力,跨領域政策減少可預防之酒駕事故,打造「零酒駕」安心家園!
說明:
1.酒後駕車交通事故,係指任一駕駛人(包含汽車、機車、動力機械、慢車)經檢測有道路交通安全規則第114條酒精反應吐氣酒精濃度達0.15mg/L以上,所造成人員(包含當次事件波及之所有駕駛人、乘客、行人)死亡或受傷之事故。
2.酒後駕車交通事故死亡人數,係指酒後駕車交通事故造成人員當場或30日內死亡之人數。
3.本項資料每月自警政署道路交通事故檔及衛福部死因檔重新轉錄,近1年數據均可能修正。
4.依99年及102年縣市改制後之警政機關轄區分類統計,其他包含航空警察局、鐵路警察局、保安警察第二總隊及各港務警察總隊等警政署所屬機關。
資料來源:交通統計查詢網
製表:臺灣酒駕防制社會關懷協會
引述文字及圖表請註明來源與出處
更新日期:114年6月1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