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114年1-3月與113年1-3月全國
取締酒駕違規件數統計:
10,423人,相較去年同期11,708人,減少1285人,下降10.97%。
移送法辦件數統計:
7,003人,相較去年同期7,006人,減少3人,下降0.042%,幾乎持平。

從統計表中可以看出,114年1至3月全國取締酒駕違規件數相較去年同期持續下降。
推測與酒駕相關修法越趨嚴格,有一定關聯。112年6月30日起,警方若查獲酒駕,無論汽機車隸屬何人,一律當場拆卸汽機車牌照,吊扣該汽機車牌照二年,車輛即刻不得上路。
然而全國移送法辦件數卻開始停滯不前,移送法辦須酒測值達0.25mg/L以上,是否因多年來警方嚴格取締酒駕,與各界極力宣導酒駕嚴重危險性之下,僥倖心態的酒駕者逐漸減少。
仍舊酒駕上路者是否可能為累犯或有酒精使用問題之酒駕者居多,仍須持續觀察。
由於各縣市警力與條件皆有所差異,進行酒駕攔檢的方式亦因地制宜,因此取締酒駕違規及移送法辦件數以全國總數進行觀察。
而預防酒駕四基石:預防、處罰、治療、教育,其中之「處罰」,仍須仰賴警方持續攔檢,破除國人僥倖心態,才能持續取得成效。
酒駕之傷害不容輕忽,期盼各地方政府與中央政府攜手重視酒駕防制議題,縣市府跨局處加強佈署防酒駕,中央結合各部會合作進行酒駕防制,更能有效降低酒駕與後端之酒精使用問題!
說明:本項資料自警政署統計查詢網轉錄,近1年數據均可能修正。
資料來源:警政署統計查詢網
製表:臺灣酒駕防制社會關懷協會
引述文字及圖表請註明來源與出處
更新日期:114年5月1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