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臺灣酒駕防制社會關懷協會通訊》第二十八期 2022.08
臺灣酒駕防制
社會關懷協會通訊
第二十八期
2022.0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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臺灣酒駕防制社會關懷協會
臺灣酒駕防制社會關懷協會自2013年12月07日成立至今邁入第9年。
本會結合社會力量,以NGO永續經營模式成立,致力於酒駕防制宣導、敦促酒駕修法、監督中央到縣市酒駕防制政策施行成效、酒駕型態之調查分析與研究、協助酒駕受害者與家屬之法律關懷事項等,積極降低酒駕危害,為國人交通安全與安定社會盡一份心力。

本會消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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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國酒駕現況】專區
本會根據交通部道安會與警政署公布之酒駕各項數據,將其統計與製表,分別列出以下四大項:
1.A1+A2類道路交通事故酒駕肇事死亡及受傷人數統計
2.A30類道路交通事故酒駕肇事死及受傷人數統計
3.A30類道路交通事故酒駕肇事死傷人數統計與10萬人分之一比率
4.取締酒駕違規與移送法辦件數統計
第1與2項資料,皆分別呈現:
1.全國與各縣市之年度與各月份之數字統計表與曲線圖
2.全國與各縣市統計數字相較去年同期數字比較與增減率
本會每月追蹤官方最新數字進行統計更新,提供各界參考與下載資料。

酒杯裡的謀殺

科學與政府加入戰局
能夠取得血中酒精濃度升高的證據,可能有助於起訴,但離操作簡便還遠得很。首先,當時國內大多數地區不易取得檢測設備。此外,酒醉測定器是相當大的機器,裝在一個小提箱大小的盒子裡。雖然理論上可以隨身攜帶,但往往還是回警察局才進行檢測,那時駕駛人的血中酒精濃度已經下降。最後一點,律師很快就知道他們可以質疑血中酒精濃度檢測結果的科學基礎,辯稱是某些疾病和藥物導致錯誤的讀數、警察進行檢測的方式不正確,或主觀的清醒測試比數字更準確。
的確,在第一樁試用哈爾格機器的案件中,哈爾格以檢方的專家證人身分出庭,辯護律師堅持要他自己當場在法庭上親身接受檢測,並對檢測結果提出質疑。另一項機靈的策略是要求警察解釋酒醉測定器背後的科學原理,而這種事很少能做到令人滿意。套用一位評論者的話,這些各式各樣的辯護策略在全國各地「好評如潮」;檢方一找出方法擊退這些策略,馬上就有人提出新的。教人如何反擊酒駕指控的書是幾十年後的事,但當時早就有這些策略【註14】。
有時,貪污腐敗十分嚴重。根據莫尼漢這位日後在1950年代投入宣導反酒駕的未來美國參議員說法,在芝加哥,駕駛把一張5美元鈔票擱在駕照和登錄證旁以應付警察逮捕,這招已經行之有年。這種人頂多被控以「危險駕駛」,
酒駕管控之難,透露出其為警察與法律事務甚於公衛議題之特徵。這並不是說這兩個領域互不相容。例如,十八與十九世紀的「醫療警察」運用法律手段來強化公衛措施,像是公廁管理規定或感染者隔離。但大眾並未達成酒駕乃威脅美國人生命之迫切性公衛事務這樣的共識。司法體系—至少是在此體系內做事的某些人—能做的,都已經做了。
這種允許危險駕駛上路的寬容態度,與美國社會對於傳統公衛問題的處理方式有顯著差別。例如,同樣是二次世界大戰後的這個時期,發現能成功治療結核病的抗微生物劑,促使衛生官員著手積極推動控制此病的最後溫床—貧民區酒精成癮者。由於民眾或者支持、或者漠不關心,這些官員濫用隔離的權力,來達到他們迫切想要的療效。結果,
【註14】McKinley in Myren, Symposium, 41;Borkenstein et al.,"Problems of Enforcement and Prosecution,"152; Stephanie Pain, "Catch 'Em on the Rye," New Scientist 183( July 10-16, 2004): 46, accessed March 13, 2010,
www.sandiegodrunkdrivingattorney.net/2010/01/birth-of-breathalyzer-discovery-of.html.
【註15】Daniel P. Moynihan to William Haddon Jr., March 7, 1961, box: Moynihan, folder:Moynihan, 1961, William Haddon Papers, Bethesda, MD. 承蒙瑾恩˙哈登提供。
【註16】Barron H. Lerner, Contagion and Confinement: Controlling Tuberculosis along the Skid Road
(Baltimore: Johns Hopkins University Press, 199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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