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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臺灣酒駕防制社會關懷協會通訊》第四十九期 2024.05



臺灣酒駕防制

社會關懷協會通訊

第四十九期

2024.05







 
 

臺灣酒駕防制社會關懷協會

臺灣酒駕防制社會關懷協會自2013年12月07日成立至今邁入第11年。

本會結合社會力量,以NGO永續經營模式成立,致力於酒駕防制宣導、敦促酒駕修法、監督中央到縣市酒駕防制政策施行成效、酒駕型態之調查分析與研究、協助酒駕受害者與家屬之法律關懷事項等,積極降低酒駕危害,為國人交通安全與安定社會盡一份心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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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新消息

113年 全國高中職/大專院校
校際辯論比賽/活動酒駕防制宣導活動贊助 開放報名
 

一.活動宗旨:藉由全國高中職/大專院校校際辯論比賽/活動進行酒駕防制宣導,提升青年學子酒駕防制意識與認識酒精危害,共同守護生命安全與健康。

二.活動時間:113年5月1日至113年12月31日

三.主辦單位:臺灣酒駕防制社會關懷協會

四.贊助對象:全國高中職/大專院校校際辯論比賽/活動之主辦單位

五.贊助經費與場次:全國高中職/大專院校校際辯論比賽/活動,贊助主辦單位4,000元整,預計共贊助五場比賽/活動

 

   
 
 
         



                                                                                
 

感謝今周刊協助報導-
響應五月九日台灣無酒日,
「無酒、戒酒、零酒精」!

      根據WHO年報,酒精的使用導致全球每年三百萬人死亡。不當酒精使用不但造成各類的社會問題包括酒駕、暴力事件、自殺、工作意外事故、酒精成癮等,同時也對全民健康造成鉅大傷害和醫療資源的負擔。酒精已被證實會引起人類兩百多種不同的疾病,包括常見的肝硬化、胰臟炎、心血管疾病、肺結核、乳癌、口腔癌、咽喉癌、食道癌、胃癌、大腸直腸癌等消化道癌症。

 


 

  



  

 

 
 

專家開講 
響應五月九日台灣無酒日,「無酒、戒酒、零酒精」!

   2024年「台灣無酒日」新聞稿
聯合新聞稿發文單位:
台灣酒精不耐症衛教協會
台灣酒害防治協會
臺灣酒駕防制社會關懷協會
台灣成癮學會
台北市立聯合醫院松德院區
 

         根據WHO 年報,酒精的使用導致全球每年三百萬人死亡。不當酒精使用不但造成各類的社會問題包括酒駕、暴力事件、自殺、工作意外事故、酒精成癮等,同時也對全民健康造成鉅大傷害和醫療資源的負擔。酒精已被證實會引起人類兩百多種不同的疾病,包括常見的肝硬化、胰臟炎、心血管疾病、肺結核、乳癌、口腔癌、咽喉癌、食道癌、胃癌、大腸直腸癌等消化道癌症。

       世界衛生組織(WHO)早在2007年已經將酒精及酒精所產生的乙醛認定為人體的一級致癌物。乙醛的暴露及累積在體內會大幅提升罹癌風險。 灣49%的民眾患有酒精不耐症,無法正常代謝酒精,堪稱全球比例最高的國家。根據文獻發表,歐美國家中平均每25位癌症病患就是一位是因為飲酒所引起的,而在東亞國家包括台灣平均高達每10位癌症病患就是一位是因為飲酒所引起。可見患有酒精不耐症的民眾更容易暴露在酒精所引起的各種癌症及健康風險。

      台灣酒精不耐症衞教協會自2019發起製訂5月9日為「台灣無酒日」認知衞教日,藉以敦促各界及政府重視酒精對健康疾病的防治及酒精對社會各層面傷害的風險。台灣為全球第一個積極推廣酒精不耐症衞教及倡議5月9日為「無酒日」的國家。此運動在去年2023已經獲得台灣衛生福利部國民健康署、衛生福利部心理健司等200多個公私立單位及民間團體的支持。今年台灣酒精不耐症衞教協會更結合台灣酒害防治協會、台灣酒駕防制社會關懷協會、台灣成癮學會、台灣戒酒暨酒癮防治中心、台北市立聯合醫院松德院區、台北馬偕紀念醫院、馬偕醫學院、台大醫院、台北醫學大學附設醫院、高雄醫學大學、高雄醫學大學中和附設中和紀念醫院、高雄醫學大學小港醫院、高雄義大醫院、嘉義基督教醫院、台東基督教醫院、台灣慈濟醫院、輔仁大學醫學院、台北榮總醫院桃園分院等各大醫院及國家衛生研究院等團體共同發起2024年5月9日「台灣無酒日」運動。冀望今年能將「台灣無酒日」的認知觀念更成功的在全國各地宣導、推動!

 

今年「台灣無酒日」的重要宣導訊息為:

*酒精為世界衞生組織頒定的一級致癌物,飲酒傷身並易致癌。

* 飲酒沒有任何安全量,少量的飲酒也會造成對健康的傷害。

*台灣有一半的人口帶有酒精不耐症,飲酒臉紅的民眾更容易受到酒精的傷害及大幅度增加罹癌風險。

*沒有飲酒習慣的民眾,不建議飲酒。有飲酒習慣的民眾建議儘量減少飲酒,並限制在每週不超過兩個單位的標準飲酒量以下(亦即每週不超過500ml啤酒,或250ml葡萄酒,或250ml含有酒精提神飲料,或150ml米酒,或50ml烈酒和高粱酒)。

*5月9日為「台灣無酒日」,倡議無酒、戒酒、零酒精(飲用無酒精飲料) 等健康促進觀念及酒害防治公益運動。

酒杯裡的謀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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反酒駕媽媽接掌大旗

       在1970年代,一般市民有兩個辦法可以把他們的故事告訴大眾,就是讀者投書和寫信給為多家報社寫稿的專欄作家安.蘭德絲✽(譯註:Ann Landers,從1943到2002年在多家報社共同連載的諮商專欄,以此為筆名由多位作者接續撰稿)。1973年9月,這群受害者兩路並進。加州凡奈斯的理查把酒駕者如何害死他妻子和兩名年幼孩子的駭人故 事告訴《洛杉磯時報》。「我的妻子,」他寫道:「在原本應是我女兒十五歲生日那天,被放進她的墓穴,躺在我女兒身旁。」理查說,大多數人聽到酒駕事故只是「搖搖頭」,對於「拯救長頸鹿、水獺和極地螃蟹」似乎就關心得多。」【註26】

       安.蘭德斯重刊奧克拉荷馬州某家報社一封由酒駕受害者所寫的投書,他慘遭顱骨骨折、斷了一根鎖骨和九根肋骨,以及肺部塌陷。他的治療過程包括三十九次輸血、脾臟摘除及終身洗腎,而且還無法回到工作崗位上。根據這個人的說法,酒駕者受到的處罰只有100美元和強制駕訓課。「我沒有聽到撞我的駕駛說過半句話,」他的結語是;「他連『我很抱歉』這樣的話都沒說過。」【註27】

       在那三年前,二十一歲的艾德華是紐約州懷俄明郡一輛廂型車上的乘客,被一個在附近酒吧喝了五小時的男人駕車從側面擦撞。箱型車翻覆且起火燃燒,艾德華被燒死。他的雙親巴柏和潘妮要求出庭,卻被告知會對案子不利。儘管如此,法庭只處以35美元罰金。諷刺的是,巴柏近年回憶時提道,法院認為和那些導致嚴重體殘的案子比起來,涉及死亡的案子比較不值得賠償。他說,他去紐約州議會想要改革法令,卻像是「曠野中無人理會的哭喊聲」【註28】。

       同樣那一年,凱瑟琳二十歲,與父親和兩個妹妹同住,她的母親幾年前過世了。有一天傍晚,她父親被一個未達法定駕車年齡的酒駕者撞死。凱瑟琳突然成了家中的經濟支柱。就像當時常見的情形,地方檢察官說撞死人是「意外事故」。「那個年輕人用他的車輾過我父親兩次,」她在三十五年後回憶:「連一張交通違規單都沒收到。」【註29】

       約翰是一名護士的十七歲兒子,這名護士為威斯康辛州歐克雷爾市的外科醫師哈德森(Ralph Hudson)工作。約翰在騎他的單車時被一個血中酒精濃度0.20%的酒駕者撞死。據哈德森所言,該駕駛不做抗辯,法官按慣例給了他一個不痛不癢的判決—緩刑。哈德森引述法官判決理由的大致意思:「畢竟,這不是蓄意,是一場意外。我們無法讓約翰復生—而且被告已經很痛苦,還會一直痛苦下去。」約翰常常告訴他母親,他想當個醫生,「像哈德森醫師一樣。」【註30】

      羅伯特在1970年代後期當上紐約州斯克內特迪的檢察官。他回憶,受害者家屬一般來說是「逆來順受」。當時, 運動才剛開始興起。在此同時,大多數的陪審員「同情被告,認為若非上帝眷顧,上那兒去的就是自己了。」【註31】

【註26】Richard J. Warren, "Little Hue and Cry," Los Angeles Times, September 23, 1973,F2.
【註27】William S., "Ann Landers: A Drunk Driver's Victim," Washington Post, September 25,1973,B4.
【註28】Bob Rohr to the author, December 31 , 2008, and January 2, 2009.
【註29】Katherine Du Treil to the author, January 6, 2009.
【註30】Ralph P. Hudson to the author, December 15, 2008, and July 22, 2009.
【註31】Robert M. Carney to the author, December 15, 200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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