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115年1-6月全國各縣市A30類酒後駕車交通事故之死亡及受傷人數統計(與114年同期相比):3,911人,相較去年度4,400人,減少489人,降低11.1%。

從統計表中可以看出,相較去年度,115年1-6月各縣市A30類酒後駕車交通事故之死亡及受傷人數統計,減少489人,降低11.1%。
截至6月115年酒駕之死亡及受傷人數,除因2月份適逢農曆新年較114年2月人數增加外(114年農曆春節落在1月),其餘月份人數皆為減少。

依全國各縣市與去年同期相較之增減率來看,增加率最高為花蓮縣,大幅增加24.8%(人數增加26人),同時也是人數增加最多的縣市,其次為嘉義市,則有11.6%的增加率(人數增加8人),基隆市則有8.8%的增加率(人數增加3人)。
減少率最高的縣市為連江縣,大幅減少100%(人數減少2人),今年度截至6月維持無人因酒駕死傷之紀錄;其次宜蘭縣減少31.1%,人數減少38人,臺北市則減少24.4%,人數減少21人。
值得注意的是,人數減少最多的縣市為臺南市,人數大幅減少74人,減少率為16.6%。
酒後駕車導致的傷亡不容輕忽,每起酒駕事故背後皆有其受害家庭與龐大社會成本,期盼中央各機關與各地方政府攜手努力,跨單位推行可預防酒駕事故之全方位政策,打造「零酒駕」交通環境!
說明:
1.酒後駕車交通事故,係指任一駕駛人(包含汽車、機車、動力機械、慢車)經檢測有道路交通安全規則第114條酒精反應吐氣酒精濃度達0.15mg/L以上,所造成人員(包含當次事件波及之所有駕駛人、乘客、行人)死亡或受傷之事故。
2.酒後駕車交通事故死亡人數,係指酒後駕車交通事故造成人員當場或30日內死亡之人數。
3.本項資料每月自警政署道路交通事故檔及衛福部死因檔重新轉錄,近1年數據均可能修正。
4.依99年及102年縣市改制後之警政機關轄區分類統計,其他包含航空警察局、鐵路警察局、保安警察第二總隊及各港務警察總隊等警政署所屬機關。
資料來源:交通統計查詢網
製表:臺灣酒駕防制社會關懷協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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更新日期:115年9月2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