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115年1-5月全國各縣市A30類酒後駕車交通事故之死亡及受傷人數統計(與114年同期相比):3,327人,相較去年度3,680人,減少353人,降低9.6%。

從統計表中可以看出,相較去年度,115年1-5月各縣市A30類酒後駕車交通事故之死亡及受傷人數統計,減少353人,降低9.6%。
截至5月115年酒駕之死亡及受傷人數,除因2月份適逢農曆新年較114年2月人數增加外(114年農曆春節落在1月),其餘月份人數皆為減少。

依全國各縣市與去年同期相較之增減率來看,增加率最高為花蓮縣,大幅增加33.3%(人數增加29人),其次為基隆市,則有20%的增加率(人數增加6人),苗栗縣則有11%的增加率(人數增加10人)。
減少率最高的縣市為連江縣,大幅減少100%(人數減少1人),今年度截至5月維持無人因酒駕死傷之紀錄;其次宜蘭縣減少29.7%,人數減少30人,高雄市則減少26.8%,人數減少74人,同時也是人數減少最多的縣市。
酒後駕車導致的傷亡不容輕忽,每起酒駕事故背後皆有其受害家庭與龐大社會成本,期盼中央各機關與各地方政府攜手努力,跨單位推行可預防酒駕事故之全方位政策,打造「零酒駕」交通環境!
說明:
1.酒後駕車交通事故,係指任一駕駛人(包含汽車、機車、動力機械、慢車)經檢測有道路交通安全規則第114條酒精反應吐氣酒精濃度達0.15mg/L以上,所造成人員(包含當次事件波及之所有駕駛人、乘客、行人)死亡或受傷之事故。
2.酒後駕車交通事故死亡人數,係指酒後駕車交通事故造成人員當場或30日內死亡之人數。
3.本項資料每月自警政署道路交通事故檔及衛福部死因檔重新轉錄,近1年數據均可能修正。
4.依99年及102年縣市改制後之警政機關轄區分類統計,其他包含航空警察局、鐵路警察局、保安警察第二總隊及各港務警察總隊等警政署所屬機關。
資料來源:交通統計查詢網
製表:臺灣酒駕防制社會關懷協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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更新日期:115年8月4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