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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臺灣酒駕防制社會關懷協會通訊》第六十一期 2025.05



臺灣酒駕防制

社會關懷協會通訊

第六十一期

2025.05







 
 

臺灣酒駕防制社會關懷協會

臺灣酒駕防制社會關懷協會自2013年12月07日成立至今邁入第12年。

本會結合社會力量,以NGO永續經營模式成立,致力於酒駕防制宣導、敦促酒駕修法、監督中央到縣市酒駕防制政策施行成效、酒駕型態之調查分析與研究、協助酒駕受害者與家屬之法律關懷事項等,積極降低酒駕危害,為國人交通安全與安定社會盡一份心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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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新消息

六輪日 ✕ 反酒駕公益宣導

 
「拒絕酒駕,安全回家」
酒駕不是意外,而是可預防的悲劇!
 
每一次酒後駕駛,都可能奪走生命、摧毀家庭。
你知道酒駕會影響你的判斷力和反應能力嗎?
南科青商透過活動,培養孩子的反酒駕意識,藉由酒駕模擬讓大人深刻體會,交通安全的重要性。本活動邀請專業警員,現場宣導交通安全,結合親子互動,讓大小朋友共同參與反酒駕的教育課程。
 
透過這次體驗,讓市民也能更加了解,交通安全的重要性,共同支持無酒駕的安全道路!讓我們一起提升安全意識,為自己和家人打造更安心的環境!
 
主辦單位:臺南市南科國際青年商會
協辦單位:
交通部觀光署西拉雅國家風景區管理處
臺南市政府警察局交通警察大隊
臺南市政府警察局麻豆分局
臺灣酒駕防制社會關懷協會

   
 
    



                                                                                
 

本會響應「台灣無酒日」-
飲酒易致癌,喝酒臉紅更危險

「台灣無酒日」的重要宣導訊息:
★酒精為世界衞生組織頒定的一級致癌物,飲酒傷身並易致癌。
★飲酒沒有任何安全量,少量的飲酒也會導致癌症及各器官的傷害。
★台灣有一半的民眾患有酒精不耐症,飲酒臉紅的民眾更容易受到酒精的傷害,大幅提高罹癌風險。
★沒有飲酒習慣的民眾,不建議飲酒。
★有飲酒習慣的民眾建議儘量減少飲酒,並限制在每週不超過兩個單位的標準飲酒量以下。
★倡議所有含有酒精的飲料,包括各類提神飲料(例如保力達P、維士比)增加飲酒易致癌症警語。
★5月9日為「台灣無酒日」,倡議無酒、戒酒、零酒精(飲用無酒精替代飲料)等健康促進觀念及酒害防治公益運動 。

          

      
 

           

 

 
 

    專家開講

    高雄市連日重大酒駕死亡

     市府政策失靈酒駕惡化

        臺灣酒駕防制社會關懷協會新聞稿

        高雄市三天內接連發生二起嚴重酒駕事件,造成二死四傷悲劇,再度引發國人憤慨,臺灣酒駕防制社會關懷協會強調,這並非偶發個案,連續重大酒駕死傷案件顯示,高雄市政府酒駕防制政策失靈,酒駕者無視法律公然挑戰公權力,宛如恐怖攻擊危害市民性命,高雄市酒駕惡化,數字會說話。

        臺灣酒駕防制社會關懷協會表示,酒駕死傷人數的增減反應縣市政府於酒駕防制作為上的努力與成效。根據交通統計查詢網最新數字,全國114年1~2月酒駕事故死傷人數為1,466人,較113年同期死傷人數1,633人,減少167人,整體呈現下降10.2%,反觀高雄市114年1~2月酒駕事故死傷人數127人,較113年同期死傷人數109人,不降反增18人,增幅達 16.5%,另觀察114年1~2月高雄市酒駕交通事故件數100件,相較113年同期75件,增加25件,大幅增加33.3%,近日又發生嚴重酒駕死亡事故,高雄市政府酒駕防制政策嚴重失靈。

        高雄市市長陳其邁下令警局嚴格執法並嚴厲懲處以杜絕酒駕。協會指出,酒駕執法並非短期大執法與口號就能即刻改善,酒駕執法毫無假期,應每日常態執行,並需整合跨局處策略,針對高風險時段、場所與族群,系統性防堵酒駕漏洞。警政署111年要求各警察機關溯源至酒駕肇事者喝酒的營業場所,查訪業者是否勸導民眾酒後不開車,若查獲未勸導第3次以上,結合各直轄市、縣(市)政府建管、工務、消防、衛生及稅務等部門加強稽查,賦予業者防酒駕社會責任。高雄市政府警察局查處酒駕案件溯源營業場所績效與各局處執行,目前為止是否落實?

        為全面杜絕酒駕,如同公布酒駕累犯姓名與照片,針對查獲之販酒場所,建議高雄市政府公布業者名單。交通局與經濟發展局則協助落實提供酒客代駕與各項交通工具服務,並進一步對販酒場所規劃防酒駕友善店家名單,讓消費者選擇善盡社會責任的店家。勞工局不定時勞檢,防止勞工飲用含酒精之飲品上工導致酒駕以及工安問題。衛生局提供酒駕高風險族群酒癮戒治衛教與資源。教育局進行校園全面宣導。協會向全國各縣市政府呼籲,防酒駕政策必須建立跨局處完整防制體系,才能真正遏止酒駕。

      中央機關應同時嚴加執行防酒駕政策,與地方攜手防制酒駕。司法處罰雖是事後彌補,然司法之判決刑度對國人仍有犯罪預防之效,根據統計108-112年法務部執行酒駕案件裁判確定有罪高達20萬4,867人,其中酒駕致死者,平均刑度僅37.8個月,過低的量刑將影響國人對司法的信任。緩起訴處分附命酒癮戒治對於酒駕再犯具有顯著預防效果,然107年至112年間,法務部酒駕案件緩起訴被告為附命酒精戒癮治療之處分始終未達4%,使酒駕者賦歸社會的同時,恐增危害他人之風險,為有效遏止再犯可能,法務部應提高酒駕案件緩起訴被告為附命酒癮戒治之處分比例。
   
       維護國人用路安全,地方政府、中央部會皆責無旁貸,唯有建立酒駕零容忍文化、落實跨部門與機關合作,所有生命皆不應遭酒駕而殞落,才能真正保護國人生命安全。

酒杯裡的謀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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運動的成熟與分裂

       美國花了幾十年,好不容易才對酒駕發動一次有意義的攻擊,但要維持1980年代到1990年代初期這場運動的動能和聲望,幾乎是同樣困難的任務。「反酒駕媽媽」成立不到五年就陷於混亂,蘭沐和萊特娜都沒有捲入。批評者指控,接替總統諮詢委員會地位的團體「全國反酒駕委員會」(National Commission Against Drunk Driving)設定議題太多、利益衝突,以致多半發揮不了作用。

       另一方面,僅僅幾年前還那麼黑白分明的議題,如今每每引發爭議。尤其是「反酒駕媽媽」,在許多方面都受到批評,從財務管理不善到被業界收編等等。這些爭議或許不可避免,但有些卻是可以避開的。一群學者秉持哈登精神,檢視與酒駕有關的流行病學及其他各方面資料,到最後,那些義憤填膺的反酒駕媽媽們所提的主張,其效度幾乎全都遭到質疑。

       而援手來自意想不到之處:聯邦公衛服務兵團指揮官庫普在1988年召開了一場酒駕研討會。庫普參考華盛頓特區某一消費者保護團體之前的做法,試圖把反酒駕運動的焦點從強力執法路線,擴大為涵蓋範圍更廣的公衛議題路線。但這場研討會引發造酒業、廣電業和餐旅業大規模反彈,這些業者甚至試圖終止這場會議。研討會最終的成果有限,讓反酒駕運動者自己朝著自相矛盾且不確定的目標緩步前進。

       讓酒駕成為重大公衛議題的做法,其實老早就開始出現問題了。凱利和哈登當初在1968年報告中,指出每年因酒精相關車禍死亡人數為25,000人,就已經受到抨擊。這個數字當然是個估算值。兩位作者所回顧的那些研究已經發現,在大約半數的死亡車禍中,至少有一名駕駛喝了酒,且血中酒精濃度至少有0.10%。由於每年死於車禍的美國人將近5萬人,當我們試圖量化酒駕具體造成的損害時,採用25,000這個數字倒也說得過去。

      令人意外的是,最先質疑這個數字的,包括了一個圈內人。濟爾曼(Richard Zylman)真正展開其事業並對酒駕產生興趣, 是他在威斯康辛州當州警的時候。他後來跑去念印第安納大學,跟著伯肯施坦做研究,之後搬去紐澤西州,成為羅格斯大學酒精研究中心的研究人員。儘管他一直對預防酒駕死亡有興趣,但對於凱利和哈登如何得出他們那些數字,他始終有所保留。在1974年發表於《意外事故分析及預防》期刊的四十頁論文中,濟爾曼煞費苦心地檢視那些被用來得出25,000這個數字的研究和統計假設。

      他指出,現場有血中酒精濃度0.10%的駕駛或行人,並不能證明那個人—或其血中酒精濃度—就一定是車禍肇因。在實務上,事情要複雜得多,要看該事件是單一或複數車輛事故、駕駛實際失能程度,尤其要看輕率駕駛的是哪一個人。濟爾曼主張,沒喝酒的駕駛也有可能要為死亡車禍負責,即使其他駕駛、乘客或行人可能喝了酒。在這種情況下,不由分說便指控酒精為肇因,會造成誤導【註1】。

      濟爾曼接著舉1972年為例,字斟句酌地採取非常精確的用語,自行計算每年死亡人數。他的結論是,在當年56, 000名死者當中,有20,650人,或是36%,「可能以某種形式的因果關係與酒精有關,」這樣就把原本50%的標準數額拉低了【註2】。對那些想要宣導酒駕議題的人所用的「文字遊戲」,儘管濟爾曼抱持批判的立場,但他極少質疑反酒駕這個更遠大的訴求。他倒是運用了更精確的統計,可以讓整個局勢更具可信度。

       濟爾曼相信,許多與失能駕駛有關的混淆之所以會出現,是因為這件事主要被當成道德問題來看待。「雖然我同意,像酒駕這種犯行應視之為危害社會的犯罪,」他在1974年舉辦的一場酒駕問題預防研討會上對與會者說:「但我不同意把酒駕當成一種道德議題。」【註3】這麼做會犧牲了客觀性。

【註1】Richard Zylman,"A Critical Evaluation of the Literature on 'Alcohol Involvement’in Highway Deaths," Accident Analysis and Prevention 6 (1974): 163-204.
【註2】出處同前,201.
【註3】Richard Zylman, "Commentary," in Robin Room and Susan Sheffield, eds., The Prevention of Alcohol  Problems: Report of a Conference (Berkeley, CA:Social Research Group, 1974), 206-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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